寧夏平羅縣選調工作人員27名公告
平羅縣關于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的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平羅縣紀委、平羅縣委政法委等10個部門決定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名額和崗位
本次公開選調公務員(含參公)27名,具體見《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附件1)。
二、選調范圍和條件
(一)選調范圍
各級黨政機關在編在崗公務員,使用行政編制的群團機關工作人員,參加全區公務員統一招考錄用的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人員。
(二)選調人員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群眾公認、身體健康;
2.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3.具有國家教育部門承認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符合選調職位條件的;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備研究生學歷人員,年齡放寬至38周歲;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參加本次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受黨紀政務處分尚在影響期內的;
2.干部人事檔案“三齡兩歷一身份”存疑的;
3.新錄用公務員服務期不滿5年或在任職試用期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及方式
(一)報名
1.公開選調采取個人自愿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
2.報名時間:2019年12月9日至12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3.報名地點:各選調單位(具體見附件1)。
4.報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人員在平羅政府信息網自行下載填寫《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和《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資歷量化表》(見附件3)(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資歷量化表》),經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同意并加蓋黨委(黨組)印章。
5.報名需提供材料:報名人員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公務員登記表或公務員錄用審批表、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復印件(加蓋組織或人事主管部門印章,并簽署“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報名登記表》《資歷量化表》(一式三份);近三年受表彰獎勵情況及相關證明材料;近期2寸正面免冠紅底彩色照片3張。
(二)資格審查
1.收到報名人員提交相關材料后,由各用人單位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條件的,在《報名登記表》相應位置簽署意見;對不符合條件或填寫信息不完整、提供資料不全的,向報名者一次性告知。
2.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凡發現不符合選調條件或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選調資格。
(三)資歷量化
資歷量化實行百分制,由選調單位對報名人員提供佐證資料原件進行審查,根據《資歷量化表》所列指標,計算報名人員的資歷量化總分,符合條件人員全部進入面試。
(四)面試
面試實行百分制,由選調單位具體組織實施,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面試人員的基本素質及適應選調崗位要求的專業水平和能力。
(五)確定考察對象
面試結束后,按照資歷量化占40%,面試占6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依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招錄3人及以上的崗位按照1:1.5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并將考察人選在一定范圍內公布,以書面或電話形式及時通知考察人選及所在單位。若初步人選達不到考察的規定比列,可適當降低考察比例。
(六)組織考察
各用人單位成立考察組,采取廣泛聽取意見、查閱干部檔案、核實身份證明材料等方式對初步人選進行考察,主要考察初步人選政治思想、德行品行、工作實績、廉潔自律等情況。
(七)確定選調人選
考察工作結束后,根據每個考察對象的綜合情況,按選調人數1:1的比例集體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因故未完成選調的,空缺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或通過追加考察確定。
(八)體檢
由各用人單位負責組織擬選調人員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后由體檢醫院做出是否合格的結論。如有體檢不合格者,按綜合成績依次遞補體檢對象,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個人承擔。
(九)公示
對擬選調人員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十)辦理相關手續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因故無法辦理調動手續的,由選調單位集體研究做出減少選調崗位、依次遞補等決定。
四、其他事項
1.參加選調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選調程序及各環節相關要求,保持手機暢通,因個人原因造成通訊延誤的,后果自行承擔。
2.開展選調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和廉潔自律規定,從嚴執行回避制度。
3.未盡事宜由選調單位負責解釋。
中共平羅縣紀律檢查委員會 中共平羅縣委宣傳部
中共平羅縣委政法委 中共平羅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平羅縣發展和改革局 平羅縣司法局
平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平羅縣水務局
平羅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平羅縣婦聯
2019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