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寧夏公務員考試筆試違紀違規考生處理公告
關于2021年全區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違紀違規考生處理的公告
根據《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人社部令第30號)相關規定,經自治區統一考錄公務員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對2021年全區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中發現的20名違紀違規考生作出如下處理:
一、將規定以外的物品帶入考場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3人,給予當次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一)給予2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考生準考證號:1010122014828、1020122083404
(二)給予1人《申論》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考生準考證號:1020123140121
二、在試卷規定以外位置標注本人信息的1人,給予《申論》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考生準考證號:1030122094207
三、使用禁止自帶的具有計算功能電子設備的2人,給予取消本次考試資格的處理,并記入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
考生準考證號:1010121044716、1030123162127
四、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繼續答題的14人,給予當次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一)給予13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考生準考證號:1020121083206、1010121023807、1010122040117、1010122040605、1010122040623、1010123073810、1010105030215、1010105061222、1010123053312、1030121072418、1030121072419、1030223044422、1030223044423
(二)給予1人《申論》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考生準考證號:2010123011109
自治區公務員局
2021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