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
2018年青海省面向村(社區)黨組織書記考錄公務員20人公告
http://www.ssrtes.com 2018-10-30 14:46 來源:青海省機構編制網
青海省2018年面向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公開考錄鄉鎮(街道辦事處)機關公務員公告
根據中共青海省委組織部、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青海省公務員局《關于面向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公開考錄鄉鎮(街道辦事處)機關公務員工作的通知》(青組字〔2018〕232號),決定開展面向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公開考錄鄉鎮(街道辦事處)機關公務員工作。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錄職位
本次面向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公開考錄鄉鎮(街道辦事處)機關公務員20名,具體職位如下。
西寧市5名:
城中區總寨鎮人民政府科員1名
城北區大堡子鎮人民政府科員1名
湟中縣海子溝鄉人民政府科員1名
大通縣橋頭鎮人民政府科員1名
湟源縣城關鎮人民政府科員1名
海東市5名:
樂都區蘆花鄉人民政府科員1名
平安區洪水泉鄉人民政府科員1名
民和縣轉導鄉人民政府科員1名
化隆縣德恒隆鄉人民政府科員1名
循化縣白莊鎮人民政府科員1名
海西州3名:
格爾木市西藏路街道辦事處科員1名
茫崖行委花土溝鎮人民政府科員1名
茫崖行委茫崖鎮人民政府科員1名
海南州2名:
貴德縣河西鎮人民政府科員1名
貴德縣常牧鎮人民政府科員1名
海北州2名:
門源縣泉口鎮人民政府科員1名
海晏縣哈勒景鄉人民政府科員1名
玉樹州1名:
稱多縣尕朵鄉人民政府科員1名
果洛州1名:
瑪多縣黃河鄉人民政府科員1名
黃南州1名:
河南縣托葉瑪鄉人民政府科員1名
二、報考對象和條件
(一)報考對象
報考對象須為現任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且任現職滿3年或任村(社區)主任、村(社區)黨組織書記連續滿3年,任職時間計算截止到2018年10月19日。
大學生村官和組織選派的村黨組織第一書記不在上述人員范圍內。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思想政治素質和品行良好,遵紀守法,廉潔奉公;
3.熟悉基層情況,善于做群眾工作,愛崗敬業,實績突出,作風良好;
4.需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年齡在18周歲以上(2000年10月19日以前出生),40周歲以下(1978年10月19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的回避關系的職位;
7.無不良社會信用記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觸犯法律受過刑事處罰的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任職期間本村(社區)發生重大責任事故并負主要責任或領導責任的;
3.任職期間近三年內曾被認定為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或后進村的;
4.本人受到黨紀處分或違反其他規章制度受到處分的;
5.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三、考錄程序
考錄工作參照公務員考錄有關規定,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原則,采取考試和考察相結合的辦法,主要按照下發通知、發布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錄用等程序進行,具體請咨詢當地縣(市區)委組織部。
省委組織部干部五處聯系電話:0971—8483937
中共青海省委組織部
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青海省公務員局
2018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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