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不能報考2020年青海公務員考試?
2020年青海公務員考試復習已經(jīng)開始,在備考初期,首先一定要熟悉報考政策,了解報考條件,這樣才能更安心的備考。本文,公考通(ssrtes.com)解答2020年青海公務員考試哪些人不能報考,希望能夠給考生帶來幫助。
下列人員不能報考或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1、不得報考的人員:
?。?)具備公務員身份人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現(xiàn)役軍人;
(3)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2、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人員:
?。?)被開除中國共產(chǎn)黨黨籍的;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吸毒人員;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在以往公務員錄用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被辭退未滿5 年的;
?。?)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3、公務員報名的回避制度
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guī)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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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8周歲以上,35 周歲以下;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zhì)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zhì);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備擬報考崗位所要求的相關專業(yè)和其他資格條件;
8.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要符合《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