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青海省公安機關考錄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通知
關于青海省2021年公安機關面向社會公開考錄人民警察體能測評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據(jù)省公務員局《關于公布青海省2021年公安機關面向社會公開考錄人民警察筆試成績及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現(xiàn)將青海省2021年公安機關面向社會公開考錄人民警察體能測評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參加體能測評人員
報考青海省2021年公安機關面向社會公開考錄人民警察職位,進入資格審查且審查合格(報考雙語職位的須通過雙語測試)考生均要參加體能測評。
二、體能測評時間、地點
體能測評時間為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8:00(如遇特殊天氣原因不能進行體能測評的體測時間向后順延),地點在青海警官職業(yè)學院(西寧市城中區(qū)建新巷22號)。因無停車場地,請勿帶車。
三、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
根據(j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公布的體能測評項目進行測評。鑒于我省屬高海拔地區(qū),經(jīng)研究,將體能測評1000米長跑標準放寬至≤4′50″,800長跑標準放寬至≤4′45″,其他體能測評標準不變。
四、遞補原則
體能測評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體能測評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按該職位的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只遞補一次)。
五、其他事項
?。ㄒ唬┛忌埑直救藴士甲C、身份證(準考證丟失的考生請到報考地組織部門開具證明,身份證丟失的考生請到戶籍所在地開具戶籍證明,附照片)、審核人簽字的《青海省公務員錄用考試資格復審審核表》按照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集合,凡未按時到達的一律視為自動放棄。如有弄虛作假的,取消測評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
?。ǘ┛忌跍y評前,應該充分做好準備工作,因身體原因不能參加體能測評(如受傷等,或其他不適宜劇烈運動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
?。ㄈ┛忌毾螺d《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承諾書》,由考生本人及家長(監(jiān)護人)簽字后,在報到時交現(xiàn)場工作人員。
?。ㄋ模┮蛞咔榉揽仨殰y量體溫,各位考生按照體能測評時間,提前50分鐘到達指定地點集合。
六、疫情防控
考生在體能測評前,應避免在國內(nèi)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或國(境)外旅行、居?。槐苊馊ト巳毫鲃有暂^大、人群密集的場所聚集。
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考生報到時需佩戴一次性醫(yī)用口罩,提供測評前一日的紙質(zhì)版“青海省信康碼”,通過現(xiàn)場健康檢測后方可參加測評??忌议L及陪同人員不得進入測評場地。
聯(lián)系電話:0971-8293046。
附件1.青海省2021年公安機關面向社會公開考錄人民警察體能測評人員名單
青海省公安廳政治部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