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
2024年青海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招聘公告
http://www.ssrtes.com 2024-08-05 10:43 來源: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
青海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202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青海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青人社廳發〔2015〕80號)和青海省人社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實施意見》(青人社廳發〔2018〕2號)等規定,現將青海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202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范圍
本次面向全國范圍公開招聘生態環境監測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1名,詳見附件1《青海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熱愛生態環境監測事業,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較高的職業道德素養、扎實的專業知識功底。
(三)所學專業與聘用崗位要求的專業相一致,且獲得所學專業學歷和學位證書。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五)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
(六)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考核聘用的方式進行。按照發布招聘公告、網上報名和現場資格審查、考核測評、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2024年8月5日9時-8月8日18時。
報名形式:考生填寫附件2《青海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202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發送郵件,郵箱:436041592@qq.com
(二)現場資格審查
審查時間:2024年8月6日9時-8月9日12時。
審查地點:青海省生態環境廳科研監測樓7樓704室(青海省西寧市城東區南山東路116號)
考生需要攜帶以下審查材料:
1.身份證。
2.學歷、學位證書,學信網學歷在線驗證報告。
3.當年開具的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同意報考證明。
4.取得國(境)外學歷證書的考生須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報告。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彩色復印件,其中彩色復印件一式兩份。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未參加現場資格審查或學歷學位證書驗證為假證的,一律取消報名資格。
資格審查將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一個環節發現不符合資格條件者,隨時取消其招聘資格。
(三)考核測評
參加人員:通過現場資格審查的所有考生。
時間:2024年8月14日(星期三)上午9時。
地點:青海省生態環境廳科研監測樓11樓1101室。不能按時到場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
考核測評采用面試的形式,時間為30分鐘。主要測試考生的專業技能和綜合素質,專業技能測評占60%,綜合素質測評占40%。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取排名第一的考生進入體檢考察環節,總成績相同的,按專業技能成績高低排序。招聘崗位數與參加考核測評人數之比為1:1(或不足1:1)的,設定考核測評合格分數線為60分,考核測評成績不低于60分者方可進入下一環節,否則取消招聘資格。考核測評成績將在青海省生態環境廳門戶網站公布。
(四)體檢和考察
體檢由青海省生態環境廳組織人事處組織實施,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體檢組織部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因個人原因未按要求參加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體檢和復檢費用由考生承擔。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考察資格。
考察工作由青海省生態環境廳組織人事處組織進行。除對考生基本的政治條件、遵紀守法、職業素質、個人誠信、身心狀況等情況審查外,突出考生政治態度、政治立場、政治表現的考察。在組織考察時同步對考生的個人檔案情況按照規定進行嚴格審查,對審核發現的存疑問題進行相應處理。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經體檢和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和青海省生態環境廳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有異議的,暫緩辦理聘用手續,經調查核實后視調查結果決定是否辦理。
2.遞補。在體檢、考察、公示環節因考生放棄或者不符合招聘條件出現空缺名額時,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根據考生考核測評情況研究決定是否依次遞補。
3.聘用:經公示后無異議的人員,上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理聘用備案手續,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并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范圍,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與原單位存在法律糾紛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四、其他事項
(一)不予報考情形。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公職的;正在接受紀檢監察和司法機關立案審查調查的;受到黨紀政務處分并正在處分期內的;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和公務員考錄中被記入誠信檔案庫且在有效記錄期內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在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生;法律、法規以及國家和我省規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報考。新錄用公務員在機關服務未滿5年的不能報考,服務年限已經滿5年的,須征得所在單位及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后方可報考;現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應履行與聘用單位約定的合同期限,需報考的,在報考前應當征得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上述人員應當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在網上報名期間,需將當年開具的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以圖片的形式上傳,未按要求上傳的審查將不予通過,隱瞞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身份的將取消招聘資格。
(三)考生須于現場資格審查前準備好符合崗位招聘條件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現場資格審查時提供。取得國(境)外學歷證書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否則取消招聘資格。不能提供的取消招聘資格。
(四)其他有關時間年限的認定。考生年齡要求為35周歲以下,計算截止日期為報名工作第一日,即出生日期應為1988年8月5日以后出生。
(五)考生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報畢業專業信息,專業資格審查以畢業證書(不含輔修專業、輔修學位及第二專業相關證書)載明的專業名稱為準,學位證中學位授予門類不作為招聘計劃所需專業參考。專業類別劃分參照教育部公布的《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8年更新版)》《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和《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2022年版)》等執行。國(境)外取得學歷的專業,審核時可通過其所學主要課程來認定是否為該崗位所需專業的相同或相近專業。
(六)公開招聘中的所需學歷和專業是指通過考試取得專業學籍,并完成學業畢業的學歷和專業。
七、相關要求
(一)考生自行安排交通、住宿等事項。招聘工作相關事宜請考生隨時關注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青海省生態環境廳門戶網站。
(二)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謹防上當受騙。
(三)考生必須遵守考場規則,若有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和 《刑法修正案(九)》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進行處理。
(四)請考生仔細閱讀本公告事項,認真做好準備。如有疑問,請電話咨詢。
(五)本公告的未盡事宜,參照國家和我省現行事業單位人員招聘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聯 系 人:李老師
聯系電話:0971-8176617 15609782988
監督電話:0971-8167130 8172384
郵 箱:436041592@qq.com
附件:1.青海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2.青海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詳見下列“附件列表”)
青海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
2024年8月2日
青海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序號 |
崗位 類別 |
崗位 等級 |
崗位 名稱 |
招聘 人數 |
學歷學 位要求 |
專業要求 |
招聘 范圍 |
崗位所需其 他資格條件 |
崗位職責描述 |
||
碩士 |
博士 |
||||||||||
1 |
專業技術崗位 |
副高級 |
生態環境監測 |
1 |
博士 研究生 |
測繪科學與技術(0816)、測繪工程(085704)、地圖學與地理信息系統(070503) |
地理學(0705) |
全國 |
(1)國民教育系列,年齡在35周歲以下。 (2)碩士研究生階段所學專業須符合專業要求。 (3)具備高海拔艱苦地區工作的身體條件。 |
從事青海省重要河流、湖庫等水環境(包括水質指標、藻類水華、黑臭水體等)遙感監測工作。主要包括項目管理、方案編制、衛星數據處理、遙感解譯與反演、數據質控、數據統計與分析、現場監測與核查、報告編制等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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