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
2025年青海開放大學校園引才公告
http://www.ssrtes.com 2024-11-01 11:03 來源:青海開放大學
青海開放大學2025年校園引才公告
根據中共青海省委組織部、青海省人社廳2025年度校園引才工作部署,青海開放大學面向2025屆全國高校畢業生引進急需緊缺人才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才對象
2025屆碩士及以上高校應屆畢業生,包括非在職且定向就業省區包含青海省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應屆畢業生。2023、2024屆未就業的擇業期畢業生可列入此次引才范圍。
二、引才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學習成績優良,誠實守信,甘于為新青海建設服務奉獻。
(三)符合具體崗位設置的學歷學位和專業要求。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均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取得,其中,碩士研究生須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博士研究生須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高校畢業生須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國家教育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書,專業相近的以所學主干課程為準。上述引進對象未在規定時間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或認證書的不予聘用(錄用)。
(四)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五)碩士研究生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93年12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8年12月以后出生),對業績特別突出的人員可適當放寬年齡限制。
(六)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三、引才崗位及待遇
詳見《青海開放大學2025年度校園引才計劃表》(附件1)。
四、引才程序
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核測評、體檢、考察、簽訂就業協議、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進行。
(一)發布公告。在青海開放大學官網(www.qhou.edu.cn)、微信公眾號發布校園引才公告。
(二)報名。報名采取“現場報名”和“郵箱報名”方式。“現場報名”的,須填報《青海開放大學2025年度校園引才報名表》(附件2,一式2份),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等相關證明材料(暫未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的,填寫附件3)原件、復印件(彩印)和藍底小二寸證件照2張。“郵箱報名”的,需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相應的PDF電子版材料(注明“校園引才+引才崗位+姓名”),提交至郵箱zzhrsc@qhou.edu.cn。應聘人員按照崗位條件自愿報名,并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報名截止時間:2025年3月28日18:00(以現場報名和郵箱收到應聘材料的時間為準)。
(三)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由青海開放大學組織人事處具體負責,嚴格按照引才公告確定的條件和政策規定進行資格審查,準確把握審查標準,統一審查尺度。資格審查通過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由青海開放大學根據崗位需求決定是否取消該崗位引才計劃。初步定于2025年3月29日—31日進行資格審查,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資格審查貫穿引才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將隨時取消招聘資格。
(四)考核測評。按照“考用一致、科學靈活”的原則,采取線上或線下考核測評方式,重點測評報考人員的專業素質和基本能力。考核測評時間初步定于4月中下旬,主要采取試講、面試交流、答辯等方式進行,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六)簽訂就業協議。根據考核測評結果,按崗位數和應聘人數1:1的比例擇優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環節人選,由用人單位與國內2025屆畢業生、畢業院校簽訂三方就業協議,與國(境)外院校在讀人員簽訂雙方協議。2023、2024屆擇業期畢業生不簽訂就業協議,直接進入體檢考察環節。
(五)體檢和考察。進入體檢、考察環節人選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參加體檢、接受考察(政審)。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考察(政審)工作由學校負責,注重了解應聘人員基本的政治素質、遵紀守法、職業素質、個人誠信情況等。
(七)公示。經體檢、考察(政審)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選信息在省人事考試信息網和青海開放大學校園網予以公示。公示有異議的,暫緩辦理入職手續。經公示后無異議或公示有異議但經核查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辦理聘用核準手續,并與聘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范圍。經查實確屬不宜聘用的,取消聘用(錄用)資格。
(八)遞補。在體檢、政審、公示各環節,發現不宜聘用情況、取消聘用資格后,由學校按照考核總成績依次遞補。
(九)聘用。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方可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按相關規定取消聘用資格。
五、相關要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報名:
1.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 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公職或學籍的;
3. 曾受黨紀政紀處分的,或因違法違紀違規正被調查處理的;
4. 在校期間有違紀違規行為、學術不端和道德品行問題的;
5. 在以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和公務員考錄中被記入誠信檔案庫且在有效記錄期內的;
6. 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7. 普通高校在讀的全日制非2025年應屆畢業生;
8. 定向培養生、委托培養生;
9.已經在我省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就業的;
10. 聘用后構成回避情形的;
11. 其他不得聘用為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情形的。
(二)2023、2024屆未就業的擇業期畢業生,是指畢業后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
(三)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相關要求,學校有關負責人、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在組織或參與公開招聘時需要回避的,應提出回避。
(四)如出現以下情況所簽訂的三方就業協議(雙方協議)無效:未能在規定的時間內畢業的;未按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五)引才過程中發生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嚴肅處理。
(六)本公告的未盡事宜,參照國家和我省現行相關招聘政策規定執行。
六、具體事宜
有關考核測評的具體時間、地點、方式、要求等信息,在青海開放大學官網(www.qhou.edu.cn)發布,請應聘人員關注并及時查詢。
聯系人:蔡老師 趙老師
聯系電話:0971—6368218 0971—6367586
報名郵箱:zzhrsc@qhou.edu.cn
附件:1.青海開放大學2025年度校園引才計劃表
2.青海開放大學2025年度校園引才報名表
3.學歷證明
青海開放大學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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