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東泰安公務員面試資格審查公告
2019年泰安市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人選集中資格審查通知
各面試人選:
根據(jù)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2019年度全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和泰安市考試錄用公務員相關公告規(guī)定,現(xiàn)將面試人選集中資格審查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資格審查時間和地點
1、資格審查時間
資格審查定于6月4日,時間一天,具體時間:
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2、審查地點
報考檢察院、法院系統(tǒng)的考生,到市檢察院、市法院指定地點(具體地點及聯(lián)系電話見附表)進行資格審查。
報考各縣(市)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的考生,到招考單位所在的縣級黨委組織部進行資格審查(具體地點及聯(lián)系電話見附表)。
二、資格審查時考生應提交的材料
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考錄工作的全過程。
進入面試的考生需本人到場參加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筆試準考證(復印件)、《2019年泰安市招考公務員面試資格審查表》(資格審查時領取并填寫)、《2019年泰安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由本人下載打?。?、由本人簽名的《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以及1寸網(wǎng)上報名時同底版免冠照片3張(背面注明考生姓名、職位代碼)。除以上提交的材料外,還須提交:
(一)在職人員
1、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須在2019年3月之前取得)。
2、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介紹信(原件格式為: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為我單位職工,檔案在****存放,我單位同意其報名參加2019年泰安市公務員考試,如其被錄用,我單位將配合辦理其人事檔案、工資、黨團關系的移交手續(xù))。在編教師報考的還要出具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原件)。
?。ǘ┤罩破胀ǜ叩仍盒?019年應屆畢業(yè)生
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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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須在2019年3月之前取得)。
2、已與用工單位簽訂就業(yè)(定向培養(yǎng))協(xié)議或勞動合同的,要出具用工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原件)。
(四)非在職人員
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須在2019年3月之前取得)。
?。ㄎ澹┝魧W回國人員
1、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 須在2019年3月之前取得)。
2、取得國外學歷學位證書的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相關證明材料需在2019年3月前取得。
3、在港澳臺取得學歷學位的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相關證明材料需在2019年3月前取得。
?。﹫罂肌胺栈鶎禹椖咳藛T”職位人員
1、“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項目的人員,須提供縣以上組織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
2、“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人員,須提供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diào)管理辦公室簽發(fā)的《招募通知書》和縣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考核材料。
3、“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人員,須提供共青團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
(七)其他事項
1、報考要求具有《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A證)職位的,提交通過國家統(tǒng)一司法考試取得的《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報考有學士及以上學位要求職位的,提交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報考“面向東平戶籍或東平生源”職位的,提交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或東平生源證明。
4、以“退役軍人”或者“高校畢業(yè)生士兵”身份報考的,提供戶口簿和退役軍人證明材料。
5、在全國各軍隊院校取得學歷證書的人員,應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6、報考職位要求的其它材料按招錄機關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7、現(xiàn)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工作單位不一致的,應出具與原單位解約的證明材料和現(xiàn)工作單位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已與報名時的工作單位辭職、解聘或解約,且目前無工作單位的應提交相關的證明材料:屬事業(yè)單位的,應有當?shù)亟M織人社部門備案同意的辭職、解聘證明材料;屬企業(yè)的應有與企業(yè)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三、領取面試通知單時間及地點
1、時間:2019年6月19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2、地點:報考檢察院、法院系統(tǒng)的考生,憑身份證原件、筆試準考證到相應招考部門人事科(處)領取面試通知單;報考縣(市)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的考生憑身份證原件、筆試準考證到各縣(市)面試通知單發(fā)放地點領取面試通知單(具體地址和聯(lián)系電話見附表)。
3、面試時間及地點:詳見面試通知單。
四、其他
1、取得面試資格的報考人員非經(jīng)招錄機關同意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提交有關材料的,則視為棄權;經(jīng)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人員,取消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出現(xiàn)面試人選未達到規(guī)定比例的,由招錄機關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人選。遞補截止時間為6月18日。
2、取得面試資格人員報名時所提供的通訊工具需要保持通訊暢通。聯(lián)系方式更換的,應盡快與各招錄機關聯(lián)系更改聯(lián)系方式(聯(lián)系電話為招錄職位表公布的咨詢電話)。因通訊不暢影響資格審查的,責任自負。
附件:面試資格審查和面試通知單發(fā)放地點及聯(lián)系電話一覽表
泰安市公務員局
2019年5月28日
附件
面試資格審查和面試通知單發(fā)放地點及聯(lián)系電話一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