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了三方協議還能以應屆生身份報考山東公務員嗎
在公務員考試中,有的崗位僅限應屆畢業生報考。關于應屆畢業生的定義,分為兩類:
一是當年即將畢業的學生;
二是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二年,有些地方延長至三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
而山東省考對于應屆生的規定是:當年畢業的稱為應屆畢業生。比如,2020年的大學畢業生,可以以應屆生的身份參加2020年的山東公務員考試。
那么就有考生疑惑了:簽了第三方協議,還算應屆畢業生嗎?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首先來了解一下:什么是三方協議?
▲ 三方協議:《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一般說的《就業協議》也是它,應屆畢業生第一次就業的時候才需要簽。
三方是: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
▲ 有什么作用:在畢業到就業這個過渡期,給大家一個保障。明確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
▲ 簽訂流程:三方協議,就是三方都要涉簽,簽署順序:畢業生-單位-學校,一定不要亂了順序。(1)學校統一發,或者畢業生敲定工作以后拿著單位接收函到學校領取,一式三份;(2)畢業生本人填自己的情況,別填錯;(3)寄給用人單位填寫、蓋章;(4)返回學校,由學校填寫蓋章;(5)協議生效,三方各留一份。
▲ 何時終止:畢業生拿著報到證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終止。然后用人單位會與畢業生簽正式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簽,三方協議就失效了。
簽了三方協議,對應屆生身份有影響嗎?
三方協議并非正式的勞動合同,已簽署就業協議但并未報到的,可和公司協商解約,明確到時候能夠重新進行派遣即可,所以對考生的應屆生身份并不造成影響。
但如若考生簽訂了正式勞動合同,就算是畢業當年,再報考時也不算應屆生身份了,也就不能報考定向招考應屆生的職位了。
應屆生的身份一定要好好珍惜,等到失去再報名公務員考試,到時候競爭壓力增大、可選職位變少。到時候后悔就來不及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