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東公務員考試中學歷和學位有何區別
很多小伙伴對學歷學位“傻傻分不清楚”。不知道學歷跟學位之間到底有什么區別和聯系,為此山東公務員考試網(www.sdgwy.org)小編在此為大家進行詳細解答。
一、學歷
目前我國國民教育系列承認的高等教育學歷有專科、本科、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四個層次,從學歷系列上講主要包括專科、本科、第二學士學位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五個方面。
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國民教育系列,取得的學歷證書,國家也予以承認。
二、學位
學位包括學士學位、碩士學位和博士學位三種,博士是學位的最高一級。在我國“博士后”是指獲準進入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博士學位獲得者,不是學位。
高等學校畢業生,成績優良,且達到規定的學術水平者,可授予學士學位;高等學校和科研機構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的人員,通過碩士(博士)學位的課程考試和論文答辯,成績合格,達到規定學術水平者,可授予碩士(博士)學位。
三、二者區別
第一、學位并不等同于學歷,取得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畢業證書的,不一定能夠取得相應的學位證書;例如某些考生因為四級成績沒達標不給學位證、或者由于掛科太多學分沒有修夠也可能會沒有學位證。
第二、取得學士學位證書的,必須首先獲得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按理說沒有重大緣由這兩個證書一般是同時發放的。
第三、取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證書的,卻不一定能夠獲得碩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畢業證書。
學位不能作為公務員報考的依據,若一個職位對學歷要求為本科,對學位沒有要求,那么本科學歷即使沒有取得學位的考生也是可以報考的;若一個考生通過在職研究生取得了學位證書,但沒有學歷證書,那么是不可以報考要求為研究生學歷的職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