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濟寧梁山縣選任村黨組織書記17人簡章
梁山縣公開選任村黨組織書記簡章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縣委關于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戰略的總要求,進一步拓寬村黨組織書記來源渠道,推動村黨組織帶頭人隊伍優化提升,現面向全縣公開選任村黨組織書記。
一、崗位數量
村黨組織書記崗位17個(具體職位表見附件1)。
二、報名范圍
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不含教育、衛生系統一線工作人員)、現任職且連續任職的鄉鎮(街道)工作人員、退役軍人、退休干部和返鄉創業人員等群體中的優秀黨員,在外流動愿意返鄉創業或任職的優秀黨員。縣派的第一書記、鄉村振興服務隊成員、已選派到村擔任黨組織書記的在編在職人員,經個人申請、組織推薦,優先報名。
三、資格條件
參加公開選任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符合政治素質好、遵紀尚德好、群眾口碑好,擔當精神強、帶富能力強、服務意識強的“三好三強”標準,具有一定組織協調能力,愿意到農村工作,熱心為農村和群眾服務;
2、年齡一般在55周歲以下(1964年5月25日之后出生),退休人員可適當放寬至65周歲以下(1954年5月25日之后出生);
3、中共正式黨員;
4、一般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特別優秀的或退役軍人學歷可放寬到高中、中專(含技工院校全日制畢業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熟悉農業農村、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優先。
以上要求的年齡等時間計算,均截至2020年5月25日。
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參加公開選任:(1)對黨在農村的路線方針政策不擁護、不執行的;(2)受過刑事處罰、存在“村霸”或涉黑涉惡等問題的;(3)侵占挪用集體資產、侵害群眾合法權益被查處的;(4)參與非正常上訪干擾正常生產和工作秩序,被有關部門查處的;(5)在抗擊新冠疫情期間表現較差,不敢擔當甚至阻撓影響疫情防控的;(6)長期外出或身體狀況不能正常履行職責的;(7)具有其他不得、不宜擔任村“兩委”成員的各種情形的。
四、方式和程序
(一)個人報名
縣直機關和事業單位干部、職工到所在單位黨組(黨委)報名;退休干部到原工作單位黨組(黨委)報名;鄉鎮(街道)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本轄區退役軍人、返鄉創業人員、其他在村工作人員等到所屬鄉鎮(街道)黨建群團工作辦公室報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填寫《梁山縣公開選任村黨組織書記報名表A》(附件2),其他人員報名,填寫《梁山縣公開選任村黨組織書記報名表B》(附件3),連同本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報考人員誠信承諾書》(附件4)1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張及電子版一并提交。個人報名截止日期:2020年5月25日17:00。
(二)單位推薦
各單位黨組(黨委)、鄉鎮(街道)黨(工)委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嚴格審核,深入考察分析研判,經集體研究后,形成單位推薦意見,于5月26日將加蓋單位公章的《梁山縣公開選任村黨組織書記報名表》(附件2或附件3)、《報考人員誠信承諾書》(附件4)、《梁山縣公開選任村黨組織書記單位推薦表》(附件5)報縣委組織部(縣政務中心1號樓3084室)。縣委組織部不接受個人報名。
(三)資格聯審
按照村黨組織書記任職資格縣鄉聯審的要求,縣委組織部牽頭對各單位推薦人選統一進行資格聯審,對不符合選任條件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其報名資格,并嚴肅追究責任。
(四)綜合比選
綜合比選成績實行百分制,綜合成績計算辦法為:能力測試成績×20%+面談成績×40%+考察組評分×40%。
1、能力測試
能力測試統一組織實施,具體形式和時間、地點另行通知,以《準考證》為準。能力測試實行百分制,能力測試內容主要包括黨和國家在農村的方針政策、政治理論、法律基礎知識、科技基礎知識、管理知識、農業農村工作知識、農村基層黨建知識等內容。
2、面談
所有報考人員進入面談,面談實行百分制,具體時間、地點以面談通知書為準。面談內容包括農業政策、農村經濟發展、新農村建設、社會管理和群眾工作等,主要測試報考者解決農村基層實際問題的能力。
3、聯合考察
能力測試和面談結束后,在資格復審的基礎上,根據能力測試和面談占比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3的比例納入考察,由縣委組織部、鄉鎮(街道)黨(工)委組織考察。在組織考察過程中,如發現查實有影響選任的,取消選任資格,空缺名額根據崗位報考人員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4、確定擬任人選
組織考察結束后,確定應試人員的綜合成績,根據綜合成績擇優確定擬選任人選。
5、組織體檢
對確定的擬任職人選,由縣委組織部統一組織體檢,對體檢不合格的可根據綜合比選情況予以遞補。
6、公示
在人選所在單位(村、社區)、居住村(社區)和梁山縣政府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公示期間接到反映公示對象違紀違法等影響選任的相關問題,一經查實,取消選任資格,空缺名額根據崗位報考人員綜合成績擇優等額遞補。
7、組織任命
公示期滿無異議后,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縣委組織部將統一對公開選任的黨組織書記進行任命。
五、人員管理及政策待遇
公開選任到村擔任村黨組織書記的人員任職周期一般為3年,與原單位工作全脫鉤,日常管理工作以鄉鎮(街道)黨(工)委為主,與本鄉鎮(街道)村黨組織書記同等對待、同樣管理、同樣考核。對工作不勝任不盡職的,及時進行調整。
對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通過選任擔任村黨組織書記的:(1)人事關系保持不變,工資福利待遇仍由原單位發放;(2)參照第一書記標準發放工作經費、駐村工作補助;(3)根據鄉鎮(街道)對村黨組織書記任職考核情況,享受村黨組織書記績效補貼;(4)任職滿3年、完成目標任務、考核合格的,在職務職級并行等有關政策內,符合晉職晉級條件的,可提拔一個職務層次或晉升上一級職級;任職期間達到晉職晉級條件的,可優先考慮晉職晉級;符合調任公務員條件的事業干部,可優先調任公務員;工作突出、表現特別優秀的,同等條件下,可優先提拔使用。任職工作經歷,作為基層工作經歷記入干部人事檔案。(5)期滿考核合格,需要繼續留任的,在尊重本人意愿基礎上,可繼續留村任職。
對現任職且連續任職的鄉鎮(街道)工作人員通過選任擔任村黨組織書記的:(1)人事關系保持不變,工資福利待遇仍由原單位發放;(2)參照第一書記標準發放工作經費、駐村工作補助;(3)根據鄉鎮(街道)對村黨組織書記任職考核情況,享受村黨組織書記績效補貼。
對退休人員通過選任擔任村黨組織書記的:(1)保留原待遇不變,參照第一書記發放駐村工作補助;(2)根據年度考核情況,享受村黨組織書記績效補貼。
對退役軍人通過選任擔任村黨組織書記的:(1)按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享受基礎薪酬和考核獎勵;(2)根據年度考核情況,享受村黨組織書記績效補貼。
對返鄉創業人員通過選任擔任村黨組織書記的,參照第一書記標準發放工作經費,同時享受正常村黨組織書記相關政策待遇。
對于上述人員,因工作不力或換屆未當選等原因被調整的,所享受政策待遇即行終止。
六、其他事宜
本次選任工作資格審查、綜合比選、崗前培訓等環節的具體時間安排,將通過電話方式告知進入下一環節的考生,請各位考生保持手機通暢,并及時關注相關媒體。報考人員未按照規定時間和要求參加的均視為自動放棄。
為加強對此次公開選任工作的全過程監督,縣委組織部設立監督舉報電話,全程接受監督舉報。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任工作全過程,一經發現有違規行為,將進行嚴肅處理。本次選任工作不指定考試范圍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本公告由縣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7321700。
監督舉報電話:7312380。
附件2、公開選任村黨組織書記報名表A(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用)
附件3、公開選任村黨組織書記報名表B(非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用)
中共梁山縣委組織部
2020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