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西公務員考試省監獄管理系統體能測評和資格復審公告
山西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省監獄管理系統體能測評和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山西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有關要求,現將體能測評和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體能測評
(一)測評對象
報考山西省監獄系統職位的考生,按規定須參加體能測評。參加體能測評人選從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錄用人數的5倍確定(筆試合格人數不足的,按實有達線人數確定)。
參加體能測評人員名單附后。
(二)報到時間、地點
參加體能測評時間、地點附后。
(三)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
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行,具體為:
男子:10米×4往返跑、縱跳摸高、1000米跑;
女子:10米×4往返跑、縱跳摸高、800米跑。
在執行過程中,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體能測評實施規則附后。
(四)防疫要求
1.考生報到時須主動出示健康碼綠碼(不能提供健康碼的,須提供體測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并接受體溫測量。經現場衛生專業人員確認有可疑癥狀的(體溫37.3℃以上,出現干咳、乏力、呼吸困難等癥狀),立即就近到發熱門診或定點醫院進一步診療。
2.除進行體能測評項目外,考生須全程佩戴口罩。
3.考生要如實報告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凡隱瞞或謊報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五)注意事項
1.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報到。凡遲到15分鐘以上視為自愿放棄。
2.體能測評期間實行封閉管理,考生應嚴格遵守體能測評紀律,接受工作人員的統一管理,測評期間不得請假離開測評場地,不準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測評場地,不得以任何方式與外界聯系。
3.本次體能測評不安排復測、補測,考生也不得在體能測評時以身體不適或其它理由提出緩測。因身體原因不宜參加體能測評的或體能測評過程中感覺身體不適的,考生應慎重考慮是否參加體能測評,否則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4.考生自備運動衣、運動鞋,禁止穿跑鞋。
5.體能測評成績當日現場張榜公布。
二、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對象
從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按照計劃錄用人數的3倍,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如體能測評合格人數未達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按實有人數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名單由省監獄管理局在體能測評結束后,當天在現場張榜發布)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參加資格復審時間、地點附后。
(三)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材料
資格復審人員需按照《山西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中關于資格復審環節的有關要求提供相應證件(證明)材料。
(四)注意事項
1.考生報到時須佩戴口罩,主動出示健康碼綠碼(不能提供健康碼的,須提供資格復審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并接受體溫測量。
2.考生本人須持相關證件(證明)材料按本公告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考生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愿放棄。
3.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職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確認不符合資格條件的,省監獄管理局提出取消報考者參加面試資格的意見,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
4.資格審查貫穿錄用全過程。在招考各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均可以取消其報考資格或錄用資格。
聯系電話:0351-2676361
附件:
3.山西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省監獄管理系統職位體能測評人員名單
4.2021年山西省監獄管理系統體能測評時間、地點安排及咨詢電話
5.2021年山西省監獄管理系統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安排及咨詢電話
山西省監獄管理局
2021年5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