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
2024年山西朔州市公務員考試體能測評及資格復審公告
http://ssrtes.com 2024-04-16 17:22 來源: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朔州市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體能測評及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jù)《山西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有關要求,現(xiàn)將朔州市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體能測評及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體能測評
(一)體能測評對象
報考朔州市法院系統(tǒng)司法警察職位和朔州市公安機關職位的考生,按規(guī)定需進行體能測評。參加體能測評人選從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考生中,依據(jù)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錄用人數(shù)的5倍確定(筆試合格人數(shù)不足的,按實有達線人數(shù)確定)。名單見附件1。
(二)體能測評時間、地點
時間:2024年4月20日 7:00—7:30報到。
地點:朔州市朔城區(qū)神頭職業(yè)中學校(馬邑南路與南環(huán)路交匯處,考生請從學校西門進入)。
?。ㄈw能測評項目和標準
體能測評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的通知》(公政治〔2024〕60號)執(zhí)行。體能測評項目包括10米×4往返跑、1000米(男)/800米(女)跑和縱跳摸高,其中,綜合管理、執(zhí)法勤務職位測查全部3個項目,警務技術職位免予測查1000米(男)/800米(女)跑項目。1000米(男)/800米(女)跑的測評次數(shù)為1次,10米×4往返跑的測評次數(shù)不超過2次,縱跳摸高的測評次數(shù)不超過3次。凡應測項目中任意一項不達標的,即為體能測評不合格。年齡計算時間截止到參加體能測評當月。
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體能測評實施規(guī)則見附件2、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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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筆試準考證按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報到入闈。凡遲到15分鐘以上視為自愿放棄,不得入場。請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提前了解交通狀況,熟悉出行路線。
2、體能測評期間實行封閉管理,考生應嚴格遵守體能測評紀律,接受工作人員的統(tǒng)一管理。測評期間考生不得泄露個人姓名,不得攜帶手機、藍牙耳機、智能手表、智能手環(huán)、智能眼鏡等帶有通訊功能的電子設備進入測評場地;參加測評期間不得請假離開測評場地,不得以任何方式與外界聯(lián)系??忌`反相關規(guī)定的,嚴格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規(guī)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處理。
3、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考前須自行熟悉測評項目、規(guī)則和注意事項,適當鍛煉,注意休息,保持良好的身體、心理狀態(tài)。
4、本次體能測評不安排復測、補測,考生也不得在體能測評前、測評時以身體不適或其他理由提出緩測。因身體原因不宜參加體能測評的,建議考生慎重考慮是否參加;在體能測評過程中感覺身體不適宜繼續(xù)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可隨時提出退出。因自身身體原因或違反測評規(guī)則所造成的意外情況,其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5、考生自備防寒防雨物品、運動衣、運動鞋,根據(jù)縱跳摸高測評項目的要求修剪好指甲,禁止穿田徑釘鞋。
6、體能測評成績及擬面試人選名單當日現(xiàn)場張榜公布。
7、如因天氣等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體能測評工作不能如期舉行,以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人事考試專欄發(fā)布的補充公告為準。
二、資格復審
?。ㄒ唬┐_定擬面試人選
面試前,對擬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
不進行體能測評的職位,從達到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考生中依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錄用人數(shù)3倍的比例確定擬面試人選;若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內人數(shù)未達3:1的,按實有人數(shù)確定。名單見附件4。
進行體能測評的職位,從體能測評合格人選中按照計劃錄用人數(shù)的3倍,依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確定擬面試人選。如體能測評合格人數(shù)未達3:1的,按實有人數(shù)確定。擬面試人選名單以體能測評當日公布的名單為準。
?。ǘ┵Y格復審時間、地點
時間:2024年4月24日—4月27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9:00
地點:朔州市朔城區(qū)委黨校(朔州市朔城區(qū)鄯陽西街,金沙植物園西200米路北)。
?。ㄈ┵Y格復審須提交的材料
擬面試人選須按照《山西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中的有關要求提供相應證件(證明)材料,具體如下:
1、筆試準考證。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戶口簿(戶主頁及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原件及復印件,或由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相關證明原件。
4、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并提供學信網下載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符合畢業(yè)條件、暫未領取畢業(yè)證、學位證的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畢業(yè)院校出具的學歷學位、所學專業(yè)證明原件(內容包括:考生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籍貫、入學時間、擬畢業(yè)時間、現(xiàn)檔案存放地、學歷層次以及所學專業(yè)等,報考職位有學位要求的還應說明擬獲得的具體學位情況)。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從業(yè)(職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表彰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
6、已就業(yè)考生須提供具有人事管理職能的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內容包括:考生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籍貫、進入現(xiàn)單位工作時間、是本單位正式或臨時人員、檔案存放地點、報考職位等,明確單位是否同意報考。檔案不在單位存放的還須提供人事檔案托管證明)。網上報名后至資格復審前離職的考生須提供離職證明、人事檔案托管證明原件。
7、未就業(yè)考生須提供人事檔案托管證明原件。
8、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職位或應屆畢業(yè)生職位的,須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見附件5),由服務所在地和主管部門審核確認,具體要求見審核表說明。
9、退役士兵報考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退伍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縣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原件。已就業(yè)的須提供具有人事管理職能的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未就業(yè)或已就業(yè)但檔案不在單位存放的還須提供人事檔案托管證明原件。
10、報考村(社區(qū))干部專門職位的,須提供由縣級組織部門出具相關工作證明原件(內容包括:考生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籍貫、任村〈社區(qū)〉干部起止時間及所在單位、現(xiàn)是否在職、考核情況等)。
11、報考職位有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要求的,須提供由所在黨支部或上級黨委出具的黨組織關系證明原件(內容包括:考生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籍貫及接收入黨、轉為正式黨員時的黨支部名稱、時間,何時由何黨支部轉入現(xiàn)黨支部等信息)。
12、招錄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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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生須本人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持相關證件(證明)參加資格復審。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愿放棄。
2、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確認不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
3、面試及后續(xù)各環(huán)節(jié)工作請考生隨時關注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人事考試專欄發(fā)布的公告。
咨詢電話:
法院系統(tǒng):0349-2282053
檢察院系統(tǒng):0349-2166827
其他職位:0349-8853166
中共朔州市委組織部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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