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四川省監獄系統政法干警招錄資格復審的通知
四川省監獄管理局關于2013年全省監獄系統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班招錄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根據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中共四川省委編辦、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檢察院、四川省教育廳、四川省公安廳、四川省司法廳、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公務員局《2013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班招錄公告》要求,現將本次招錄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和面試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
根據考生的筆試總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筆試有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資格復審)。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
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見附件。
二、面試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時 間:2013年11月25日(星期一),9∶00—12∶00,14∶00—17∶00;
地 點:四川省監獄管理局二樓小會議室(成都市錦江區濱江中路1號)。
三、面試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一)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考生請根據《2013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班招錄公告》中關于資格復審的要求帶齊資料和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二)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所提供的證件、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和齊全。凡因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齊全,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以及條件不符的,取消面試資格。
(三)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考生務必按規定時間、指定地點參加面試資格復審,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面試復審資格。
(四)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及自動放棄而產生的缺額,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人員參加資格復審,但資格復審遞補工作截至11月27日17:00前完成。
(五)通過面試資格審查的考生,按省財政廳、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的規定繳納面試費80元后,由四川省監獄管理局發給其面試通知書。
咨詢電話:028-86656951/86720457(四川省監獄管理局政治部)。
附件:1.2013年全省監獄系統政法干警招錄體制改革試點班招錄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2.2013年全省監獄系統政法干警招錄體制改革試點班招錄筆試成績及職位排名表
四川省監獄管理局政治部
2013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