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廣安政法干警招錄資格復審、面試的公告
根據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省公安廳等11部門發布的《2014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班招錄公告》精神,現將廣安市2014年政法干警培養體制改革試點班招錄資格復審和面試事宜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對象
根據考生的筆試總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筆試中有缺考科目者或有違規違紀情況者不得進入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的具體人員名單詳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時間
資格復審于2014年11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進行。
(三)資格復審地點
資格復審工作由廣安市司法局政治部負責。地址:廣安市廣安區思源大道53號,聯系電話:0826-2332669。
(四)資格復審要求
1.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攜帶本人《2014年四川省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班報考信息表》一份(貼上照片)、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明確了學位要求的職位)、退伍證(退役士兵報考的職位)、戶籍證明(明確了招收范圍的職位)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參加資格復審。其中,幾種特殊報考對象還須提供以下手續:
(1)新就業的企業單位的大中專畢業生,試用期(見習期)未滿參加本次招考的須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手續。
(2)事業單位在職人員須由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的證明。
(3)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應由所在服務單位和縣級以上項目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和相關證明材料。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2013年屆畢業未就業的畢業生應由本人檔案管理機構或當地就業服務部門出具未就業證明材料。
(5)委培生、定向生須由原委培、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
(6)國家有其他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2.資格復審應由本人到現場進行資格復審。若本人現用名與身份證或其它證件的名字不符者,須由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帶有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蓋章的證明。
3.證件(證明)不全且沒有在規定時間內補齊者或者所提供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負責審查資格的單位有權取消報考者的面試資格,其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4.資格復審合格者,發放《資格復審合格通知書》;自動放棄資格復審資格或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缺額,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人員。
二、面試報到
經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務必在2014年11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持《資格復審合格通知書》到廣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廣安市廣安區紫金街209號)報到、領取《面試通知書》并交面試考務費80元/人。凡未按時報到交費并領取《面試通知書》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有關要求和注意事項等詳見發放給本人的《面試通知書》。
三、遞補資格復審
根據招考公告的相關規定,對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資格復審出現的缺額,在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中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進入遞補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并發布遞補資格復審公告。進入遞補資格復審的人員應于2014年11月20日(下午14:30-18:00)按照統一要求參加資格復審和面試報名。遞補資格復審只進行一次,如無符合條件的遞補人員則該職位不再遞補。
請有遞補可能和遞補意愿的考生務必密切留意遞補資格復審公告,以免耽誤相關事宜。
附件:廣安市2014年政法干警培養體制改革試點班招錄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