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南充市政法干警招錄公安司法系統資格復審遞補名單通知
南充市關于2015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班南充市公安和司法系統面試遞補人員資格復審名單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根據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中共四川省委編辦、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檢察院、四川省教育廳、四川省公安廳、四川省司法廳、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公務員局《2015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班招錄公告》的有關規定,現將2015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班南充市公安系統、司法系統面試遞補人員資格復審名單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遞補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遞補對象:在資格復審中出現缺額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筆試有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資格復審),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資格復審遞補人員名單。
序號 |
姓名 |
性別 |
準考證號 |
報考職位 |
職位代碼 |
1 |
劉洋興 |
男 |
1102511000114 |
南充市閬中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工程 |
11021102 |
2 |
郭建坤 |
男 |
1102511000107 |
南充市閬中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工程 |
11021102 |
3 |
謝軍 |
男 |
1103511000620 |
南充市閬中市公安局治安學(三) |
11031106 |
4 |
王廷洪 |
男 |
1142511000808 |
南充市南部縣司法局 局機關科員 |
11421102 |
(一)遞補資格復審時間
2015年11月30日下午15:00-18:00
(二)遞補資格復審地點
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考試中心(南充市順慶區玉帶中路二段111號)。
(三)考生需攜帶的資格復審材料
遞補資格復審的考生,應攜帶《2015年四川省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班報考信息表》兩份(貼上照片)、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退伍證、戶籍證明(明確了招收范圍的職位)和招錄單位要求的其它證書、手續,于指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其中,幾種特殊報考對象,還須具備以下手續:
1.新就業的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中,試用期(見習期)未滿參加本次招考的,須出具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
2.委培生、定向生須由原委培、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
3.國家有其他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未在規定時間內到規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
二、面試報名
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持有“資格復審合格”簽件到現場面試報名處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領取面試通知書。
三、體能測評報名
報考我市公安系統職位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在資格復審現場持《面試通知書》、準考證和與準考證同底版的照片一張,到體能測評報名處辦理體能測評報名手續。
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