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失信行為將被甄別分類處理
原標題:我省對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失信行為甄別分類處理
失信被執行人為個人的,限制登記為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
已被認定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在調整任命為其他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過程中,限制其登記為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
為積極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強化對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的信用約束,我省日前出臺意見對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失信行為甄別分類處理。根據意見,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發生失信行為后,規定期限內整改不到位將不予解凍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去年10月以來,中央編辦實現與最高人民法院信息對接,通過網上賦碼和事業單位網上登記管理系統,分級推送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情況(其證書同時實施凍結)。結合我省實際,省委編辦對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為失信被執行人有關問題提出辦理意見。
據介紹,當各級登記管理機關收到網上賦碼和事業單位網上登記管理系統推送的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為失信被執行人、事業單位證書同時被凍結的信息后,應及時與該事業單位的舉辦單位、主管部門和法定代表人本人銜接,了解該失信被執行人的具體失信情況。同時,及時將失信信息和失信聯合懲戒政策要求函告舉辦單位和主管部門,約談該失信被執行人,并視失信情節情況分類處理。
根據相關意見,失信被執行人為個人的,限制登記為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如果是已被認定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在調整任命為其他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過程中,各級登記管理機關應限制其登記為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退回網上申請,要求舉辦部門以及主管部門及時調整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
省委編辦相關負責人介紹,經網上推送,失信行為為該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個人行為,不涉及事業單位的,由舉辦單位或主管部門出具更換調整法定代表人、督促履行相關民事判決的整改書面承諾后,同級登記管理機關先行解除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凍結狀態,保障事業單位正常運轉。限期整改時間一般不得超過半年。限期內整改完畢的,正式解除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凍結狀態,做好臺賬記錄;限期內整改不到位的,凍結并收繳該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函告舉辦單位和主管部門,由其依法依紀處理。
如若失信行為涉及該事業單位的,將維持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凍結狀態,暫停辦理相應機構編制事宜,并由登記管理機關暫扣其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函告舉辦單位和主管部門督促其限期整改。“在相關推送失信信息部門解除失信限制后,登記管理機關解凍恢復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效力。整改不到位的,不予解凍。”省委編辦相關負責人表示。
為強化監管,今年6月起,我省還將建立四川省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為失信被執行人情況月報制度。(記者 林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