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川內江市法院系統(tǒng)公務員考試面試資格復審公告
關于2020年內江市法院系統(tǒng)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資格復審的公告
根據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關于2020年四川省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的公告》,現(xiàn)將2020年內江市法院系統(tǒng)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資格復審的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范圍
根據考生的筆試成績,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筆試有缺考科目和違紀違規(guī)情況的人員,不得進入資格審查。擬進入面試資格審查的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并列人員應一并進入資格審查(具體名單附后)。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ㄒ唬r間:
1.報考市中區(qū)法院的考生:2021年1月22日上午9:00—9:20;
2.報考東興區(qū)法院的考生:2021年1月22日上午9:20—9:40;
3.報考資中縣法院的考生:2021年1月22日上午9:40—10:00;
4.報考隆昌市法院的考生:2021年1月22日上午10:00—10:20;
5.報考威遠縣法院的考生:2021年1月22日上午10:20—10:40。
(二)地點:
內江市中級人民法院5樓會議室(內江市市中區(qū)玉溪路407號)
三、資格復審應提交的材料
1.《2020年下半年全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信息表》1份(貼上近期一寸證件照片);
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筆試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
4. 畢業(yè)證、學位證(明確了學位要求的職位)原件及復印件;
5. 畢業(yè)證、學位證(明確了學位要求的職位)學信網或學位網網上查詢結果打印件;
6.《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等報考職位要求具備的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特殊報考對象還須具備以下手續(xù):
1.2021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或學生證上專業(yè)及學歷層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學歷層次和專業(yè)等情況證明)。
2.留學回國人員應提供學位和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學歷認證有關事項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
資格審查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xiàn)的缺額,在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遞補人員。復審合格人數達不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該職位復審合格人員全部進入面試。
四、資格復審要求
?。ㄒ唬﹨⒓淤Y格復審的考生,務必在本公告要求的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否則視為棄權,后果自負。
(二)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若報考者提供虛假材料或隱瞞有關情況,取消其報考或錄用資格。
?。ㄈ┵Y格復審合格的考生,按川發(fā)改價格[2017]472號文件規(guī)定,需繳面試考務費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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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請廣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過微信小程序“國家政務服務平臺”或“天府健康通”申領本人防疫健康碼,并持續(xù)關注健康碼狀態(tài)。
2.考生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衛(wèi)生,同時注意社交距離。
3.考生應當主動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碼信息(綠碼),并按要求主動接受體溫測量。經現(xiàn)場測量體溫正常(<37.3℃)且無咳嗽等呼吸道異常癥狀者方可進入。
4.為避免影響資格復審,來自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的考生以及與新冠病毒肺炎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有密切接觸史的考生,應至少提前15天到達內江市或川內其他低風險地區(qū),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規(guī)定,自覺接受隔離觀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檢測,并于復審當天提供3天內新冠病毒咽拭子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5.請考生注意個人防護,自備一次性醫(yī)用口罩,除核驗身份時按要求及時摘取口罩外,進出資格復審地點應當全程佩戴口罩。
6.考生在資格復審過程中被發(fā)現(xiàn)或主動報告身體不適,經復測復查確有發(fā)熱、咳嗽等呼吸道異常癥狀,應主動向工作人員報告。
7.考生應自愿承擔因不實承諾應承擔的相關責任、接受相應處理。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后果自負;如有違法情況,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五、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部門:內江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組織人事處
聯(lián)系電話:0832—2058049
附件:《內江市法院系統(tǒng)2020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內江市中級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