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陜西寶雞市岐山縣紀委監委選調公務員公告
2019年岐山縣紀委監委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在全縣范圍內公開選調縣紀委監委派駐機構公務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職位和職位數
縣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科員14名。
二、報名范圍和條件
(一)選調范圍
岐山縣各鎮和部門(單位)中已進行公務員(參照管理)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工作人員)。
(二)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和身體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2年及以上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經歷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
3.近2年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其中: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視作稱職以上);
4.具有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專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同等條件下,法律、審計、財會、中文專業畢業者優先);
5.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從事過紀檢工作、公檢法工作者年齡限制可放寬至40歲以下);
6.身體健康。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通過公開招考被錄用,當次招考公告或所報考職位有服務期限的,未滿服務年限或不符合有關規定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
(一)報名。(7月5日-7月14日)采取個人自薦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報名方式,符合資格條件并有意應選者到岐山縣紀委監委組織部領取報名登記表或從岐山縣紀檢監察網(http://www.qsjw.gov.cn/)下載報名登記表,并在規定時間內將以下資料提交縣紀委監委組織部正式報名:報名登記表;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公務員登記表、任職文件、近兩年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二寸免冠彩照3張,以及說明具體職位資格條件的其他相關資料。
(二)資格審查。(7月15日-7月19日)縣紀委監委、縣委組織部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列為考試人選,并由縣紀委監委通知本人領取準考證。
(三)考試。(7月20日- 7月30日)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按各占50% 確定考試綜合成績,折合總分為 100 分。視報名情況,根據筆試成績,原則按3:1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報名人數不足可放寬比例,對未達到規定開考比例的職位縮減錄用計劃或不予開考,并在岐山縣政務網和岐山縣紀委監委網站上公告)。筆試主要測試報考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判斷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面試主要測試選調對象履行職責所必備的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邏輯思維能力等。(筆試、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與考察。(7月31日- 8月2日)根據考試總成績,按照選調職位1:1的比例分別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與考察對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體檢對象個人承擔。考察由縣紀委監委、縣委組織部進行,主要內容為報考人員的政治品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現實表現、工作實績、廉潔自律情況,以及政治業務素質與選調職位的適應程度等。同時,通過查閱報考人員人事檔案及相關資料,進一步驗證核實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完整、準確。凡發現報考信息、材料涉嫌造假,一律取消選調資格。因體檢與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形出現空缺的,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五)公示與辦理調動手續。(8月3日- 8月9日)根據考察情況提出選調人員意見,并在岐山縣政務網、岐山縣紀檢監察網等媒體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選調資格。
四、注意事項
1.本次公開選調工作全程接受社會各界和干部群眾的監督。
2.報名人員要嚴格遵守公開選調紀律和政策規定,自覺維護公開選調工作秩序,確保選調工作公平、公正、有序進行。對在公開選調過程中出現的違紀違法行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并嚴肅處理。
聯系電話:0917-8216865;0917-8216023
附件:2019年岐山縣紀委監委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登記表.xls
中共岐山縣委組織部
中共岐山縣紀律檢查委員會
2019年7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