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新疆昌吉市關于組織普通高校畢業生參加自治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
農村(社區)警務室工作人員定向培養工作的緊急通知
各鄉鎮、街道勞動保障所:
自治區普通高校畢業生赴援疆省市培養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自治區培養辦”)、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自治區公安廳下發了《關于2012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農村(社區)警務室工作人員(事業編制)定向培養工作的通知》(新人社〔2012〕11號),自治區招考計劃分配昌吉市30名,現將招考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考對象及條件
(一)報名對象
1、屬昌吉市行政轄區戶籍或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畢業生;
2、屬昌吉市行政轄區戶籍或生源,目前在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包括:大學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員、公益崗和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含村村都有大學生工程、社區選派生人員)。如戶籍或生源與基層項目服務單位所在地不一致的,在戶籍所在地報名。
下列人員不在此次招考范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違規違紀受過行政拘留或被工作單位除名人員,以及不能錄用為警務室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2、近三年來在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考中有作弊、弄虛作假等行為的人員;
3、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在企業就業并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的人員;
4、自治區第一批普通高校畢業生赴援疆省市培養計劃中被錄取后自愿放棄的人員。
(二)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滿18周歲以上(1993年12月31日前出生),30周歲以下;
3、報考人員均為男性,專業不限;
4、具有國家、省(市)、自治區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
5、政治素質好,維護祖國統一,反對民族分裂,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6、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履行崗位職責要求的基本能力;
7、本人自愿,家庭支持。
三、報名、考試等事宜
(一)報名方式
由于此次招考報名工作時間緊迫,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間2012年2月9日至10日下午4點截止。報名地點:昌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人才中心(寧邊西路亞中賓館對面)。報名人員須持本人畢業證、有效身份證和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同時攜帶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張,以便填寫報名信息表和辦理準考證時使用。
(二)考試時間
1、筆試時間:2012年2月18日(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2、筆試及后續工作相關程序,按照2012年1月9日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www.xjrs.gov.cn)上發布的《2012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農村警務室警務工作人員(事業編制)簡章》規定的相關程序進行。未盡事宜將通過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另行通知。
四、招錄工作程序
此次招錄工作按照報名、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能測評、體檢、考察、公示、簽訂協議、送往援疆省市培養等程序進行。
經過公示后,用人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擬培養人員三方簽訂培養協議,并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
參加培養人員培訓結束考核合格者,正式辦理全額事業單位錄用手續,工齡從簽訂培養協議之日起計算。錄用人員須簽訂最低服務期限協議,定向農村(社區)警務室崗位,最低服務期8年。
五、其他
(一)此次招考機會難得、時間緊迫,各鄉鎮、街道勞動保障所要盡快通過電話通知實名登記、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報名,同時通過在轄區社區和人群聚集處張貼公告。
(二)與此次招考相關的公告、公示及政策解答,自治區相關部門將通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www.xjrs.gov.cn)屆時發布。
(三)根據《自治區第二批未就業普通高校畢業生赴援疆省市培養計劃實施方案》(新培字〔2011〕2號),免除考生的報名考試費用,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咨詢電話:2346257
昌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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