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寧夏公安機關招聘輔警體能測評公告
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安機關2021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體能測評公告
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安機關2021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目前已完成報名和資格初審,現將體能測評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時間和地點
本次體能測評分別在招聘單位所在市、縣(區)進行。請參加體能測評的應聘者認真閱讀本公告,按所報崗位和本公告所公布的時間、地點和有關要求參加。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參加體能測評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各有關市、縣(區)體能測評時間、地點詳見《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安機關2021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體能測評工作安排表》(附件1)。
二、項目和標準
(一)男子組
(二)女子組
在體能測評中,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項目的測評次數均為1次,10米×4往返跑項目測評次數不超過2次,縱跳摸高項目測評次數不超過3次。應聘者在測評10米×4往返跑前,可以練習,熟悉規則。體能測評的三個項目中有任何一項不合格或違規,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
體能測評的受測者須嚴格遵守有關規定,由本人獨立、逐項完成各項測評。在參加體能測評前,須確保本人身體狀況良好,因身體健康原因出現意外由本人承擔后果。對本人或他人的體能測評結果有異議的,應在本測評項目測評情況發生的60分鐘內向體能測評組織單位提出申訴或舉報,組織實施單位應當場予以受理,逾期不再處理。
三、注意事項
(一)凡參加體能測評的應聘者,須提前下載“寧夏公安機關2021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體能測評登記表”(附件2,以下簡稱“體能測評登記表”),按照“體能測評登記表填寫說明(附件3)”詳細填寫相關信息,不得涂改。同時,還須下載簽訂疫情防控相關“承諾書”(附件4)。
(二)應聘者參加體能測評時,需攜帶身份證及復印件各一份、“體能測評登記表”一張、“承諾書”一份、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兩張,證件資料不齊者不能參加測評;應聘者須自備運動服、運動鞋。
(三)體能測評結束后,由招聘單位根據體能測評達標標準當場確定測評結果。體能測評合格者,獲得體能測評成績合格通知單,體能測評合格人員進入筆試環節,請應聘者長期保存體能測評成績合格通知單備查。
(四)凡提供虛假信息及冒名頂替者,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并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五)凡參加體能測評的應聘者,要做好個人日常健康監測,持健康碼“綠碼”并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方可進入測評考場。體能測評前14天內,應聘者要避免與新冠肺炎確診、疑似病例及其密切接觸者,國(境)外旅居史人員密切接觸。對瞞報、謊報人員依法追究有關責任。
附件:
1.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安機關2021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體能測評工作安排表
2.寧夏公安機關2021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體能測評登記表
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安廳
2021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