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需要提供相關證明嗎
最近,有不少小伙伴向小編咨詢基層工作經歷的相關事項。下面,云南公務員考試網(www.yngwyw.org)小編將結合2018年省考政策為大家介紹,供參考。
一、什么是“基層工作經歷”?
1.18歲及以后在各類企業、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或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
2.基層工作經歷特指在中國基層工作的經歷,在國(境)外無論從事何種工作,均不算為基層工作經歷。
3.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
4.普通招生計劃的大中專畢業生在校期間參與的社會工作,屬于社會實踐,不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職攻讀成人教育學歷的人員的學習和工作相重合的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5.已經離校尚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到企業、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6.對于具有服務基層“四個項目”(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經歷的人員,其基層服務經歷也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7.按照國家的規定,未在村(社區)組織中工作的務農人員不屬于有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但云南省為保障務農人員報考公務員的渠道暢通,視務農經歷為基層工作經歷。
8.類似于務農人員,州(市)級及以上機關工勤人員在報考公務員時,其工勤人員身份的工作經歷可以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9.曾是公務員現已不具有公務員身份且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其曾在縣級及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視同為黨政機關)的工作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二、基層工作起止時間如何界定?
基層工作時間的計算精確到月,工作未滿1個月的按1個月計算。自基層工作起始月起算,截至基層工作結束月,每滿12個月累加為1年(起止月均可按一個整月計算)。多段基層工作經歷的時間可以累加計算。
截止2018年3月,報考人員的基層經歷(含2018年3月當月的經歷)時長必須滿足擬報崗位的年限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