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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

      2024年云南臨滄市事業(yè)單位招聘546人公告

      http://ssrtes.com       2024-02-08 11:13      來源:臨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公開專欄
      【字體: 】              

      臨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24年全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的公告

       

      根據(jù)《云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云人社發(fā)〔2016〕182 號)和云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云南省2024年上半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有關工作的通知》精神,現(xiàn)將我市2024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全市事業(yè)單位空缺崗位主要用于招聘高校畢業(yè)生,具體招聘對象為:
       
      (一)符合臨滄市戶籍要求的各類高校畢業(yè)生
       
      全市事業(yè)單位招聘具有臨滄市一年以上戶籍的高校畢業(yè)生(非臨滄市戶籍,截至2024年2月26日以前遷入臨滄市滿一年的,視為臨滄市戶籍;非臨滄市戶籍到臨滄市就學人員,戶籍遷入集體戶的,不視為臨滄市戶籍)。
       
      在我市服務在崗的“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特設崗位教師”三類農村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的戶籍視為所服務縣區(qū)戶籍,可報考符合資格條件的崗位。
       
      (二)符合臨滄市生源要求的各類高校畢業(yè)生
       
      原為臨滄市戶籍且在臨滄市內就讀初中(高中)畢業(yè)并參加中考(全國普通高考)被錄取到全國普通高校就讀畢業(yè)的高校畢業(yè)生,即為臨滄市生源。
       
      戶籍和生源只需滿足其中一個條件即可,不具有臨滄市一年以上戶籍或不符合臨滄市生源的市外報考者必須為國民教育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高校畢業(yè)生。
       
      (三)“三項目”人員
       
      “三項目”人員崗位招聘對象為參加我市農村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且服務期間年度考核合格(稱職)及以上等次的高校畢業(yè)生,具體招聘對象如下:
       
      一是“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2019年、2020年由省教育廳公開招聘的,服務期滿三年,取得《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未轉為正式在編教師且至今未進入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的“特崗教師”;2021年云南省教育廳公開招聘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24年2月26日仍然在崗的全市范圍內“特崗教師”。
       
      二是“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國家項目和地方項目的高校畢業(yè)生。2019年(服務期為三年的)、2020年、2021年由共青團中央、共青團云南省委及共青團臨滄市委招募,服務期滿兩年且考核合格,至今未進入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的“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2022年由共青團中央、共青團云南省委及共青團臨滄市委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24年2月26日仍然在崗的全市范圍內參加“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國家項目和地方項目的高校畢業(yè)生。
       
      三是“三支一扶”計劃高校畢業(yè)生。2022年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tǒng)一招募的,年度考核稱職,且截至2024年2月26日仍然在崗的全市范圍內“三支一扶”人員。
       
      (四)駐臨部隊未就業(yè)隨軍家屬
       
      為加強軍政軍民關系,支持國防和部隊建設,根據(jù)《中共臨滄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臨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臨滄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臨滄軍分區(qū)政治工作處關于印發(fā)<駐臨軍警部隊現(xiàn)役軍人和消防救援人員隨軍隨隊家屬就業(yè)安置及工作調動實施方案>的通知》(臨退軍發(fā)〔2022〕26號)、《中共云南省委組織部 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云南省退役軍人事務廳 云南省軍區(qū)政治工作局 云南省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fā)<關于進一步做好軍人隨軍家屬就業(yè)安置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政〔2023〕631號)精神,結合駐臨部隊未就業(yè)隨軍家屬(駐臨消防救援隊伍隨隊家屬)人數(shù)的實際,各縣(區(qū))按市人社局下達的指令性招聘計劃抓好定向招聘駐臨部隊未就業(yè)隨軍家屬(駐臨消防救援隊伍隨隊家屬)工作。報考定向招聘隨軍家屬的教師崗位,需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
       
      (五)未就業(yè)退役軍人
       
      為進一步促進未就業(yè)退役軍人就業(yè),加大事業(yè)單位定向招聘力度,根據(jù)《中共臨滄市委辦公室 臨滄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促進“臨滄兵”成為臨滄人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臨辦通〔2023〕112號)精神,每年縣鄉(xiāng)兩級事業(yè)單位定向招聘未就業(yè)退役軍人崗位計劃比例為10%(不含教育系統(tǒng)、醫(yī)療衛(wèi)生系統(tǒng)需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崗位計劃),各縣(區(qū))按比例要求抓好定向招聘未就業(yè)退役軍人工作。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1988年2月26日至2006年2月26日期間出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定向招聘未就業(yè)隨軍家屬(駐臨消防救援隊伍隨隊家屬)及未就業(yè)退役軍人年齡放寬到40周歲及以下(1983年2月26日以后出生);特殊崗位年齡以崗位資格條件為準(具體崗位年齡以發(fā)布的招聘簡章為準);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熱愛所報考事業(yè)單位;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年齡、學歷、學位、專業(yè)和技能;
       
      (八)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其它資格條件。
       
      三、不符合報名的情形
       
      (一)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受到黨紀、政務處分期限未滿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jiān)察調查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chǎn)黨黨籍的人員,有證據(jù)證明有吸毒史或有吸毒嫌疑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均不得參加報名應聘;
       
      (二)截至2024年2月26日被單位辭退未滿5年的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三)截至2024年2月26日前未辦結辭職手續(xù)的機關或未解除聘用合同的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
       
      (四)參加其他各類事業(yè)單位招聘并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
       
      (五)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六)非2024年畢業(yè)的畢業(yè)生資格復審時仍未取得畢業(yè)證及招聘崗位所需其他證書的人員;
       
      (七)報名時屬現(xiàn)役軍人、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讀的非2024年畢業(yè)的畢業(yè)生;
       
      (八)聘用后與招聘單位構成回避關系崗位的人員;
       
      (九)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不得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人數(shù)及崗位資格條件設置
       
      全市招聘人數(shù)嚴格按照機構編制部門核定的事業(yè)編制空編內,并征得同級機構編制部門意見的情況下進行招聘計劃申報。
       
      全市共計劃招聘546人,其中市直單位37人、縣(區(qū))鄉(xiāng)鎮(zhèn)509人。具體招聘崗位詳見《臨滄市2024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以下簡稱《崗位信息表》,見附件1)?!秿徫恍畔⒈怼酚嘘P資格條件在2024年2月26日9:00以前可能作細微調整,考生報名以2月26日9:00以前更新的崗位信息為準,考生報考具體事宜請于報名期間電話咨詢各招聘單位。
       
      崗位資格條件設置由市級各招聘主管部門及招聘單位,各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縣(區(qū))鄉(xiāng)鎮(zhèn)招聘單位根據(jù)事業(yè)單位招聘有關要求結合實際進行設置。
       
      (一)若一個單位招聘2人的,在確保崗位資格條件完全一致的情況下,可以按男女各招聘1人進行崗位設置。
       
      (二)為鼓勵引導人才向艱苦邊遠地區(qū)和基層一線流動,艱苦邊遠地區(qū)縣鄉(xiāng)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允許調劑出一定數(shù)量崗位面向本市或本縣戶籍(生源)人員進行招聘。
       
      (三)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對自治縣的少數(shù)民族或從事民族事務工作的事業(yè)單位招聘,可根據(jù)干部隊伍結構和實際工作需要單設崗位招聘當?shù)厣贁?shù)民族。
       
      (四)為進一步營造良好的招聘環(huán)境,給廣大考生提供更多的報考機會,各縣(區(qū))將專業(yè)性不強的崗位采取降低學歷要求、放寬專業(yè)和學歷性質限制等措施,適當降低招聘門檻。
       
      (五)未就業(yè)隨軍家屬(駐臨消防救援隊伍隨隊家屬)限制到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yè)不限,教師崗位需有教師資格證。
       
      (六)未就業(yè)退役軍人限制到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yè)和戶籍不限。
       
      (七)定向招聘“三項目人員”崗位,限制到國民教育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yè)不限,服務地為臨滄市。
       
      (八)崗位資格條件不得設置指向性或與崗位無關的歧視性條件。
       
      五、報名與報考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
       
      統(tǒng)一使用網(wǎng)上報名,報名入口請關注臨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公開專欄(http://www.lincang.gov.cn/zdbm/rlzyhshbzj/zlsy.htm)后續(xù)發(fā)布的通知公告。公開招聘不接受現(xiàn)場、短信或來電報名。
       
      (二)報名時間
       
      網(wǎng)上報名時間:2024年2月26日9:00至3月1日18:00;
       
      資格審核時間:2024年2月26日9:00至3月2日18:00;
       
      網(wǎng)上繳費時間:2024年2月26日9:00至3月3日24:00。
       
      (三)報考崗位
       
      每個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四)報考資格審查
       
      網(wǎng)絡報名基本流程為:登錄臨滄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公開專欄→點擊報名入口導航頁面→進入報名系統(tǒng)注冊登錄→上傳近期清晰免冠電子照片→填寫報名信息→仔細核對報名信息并確認后提交審核→等待審核→審核通過后網(wǎng)上繳費→繳費成功后打印準考證。如有變化,以后續(xù)發(fā)布的通知為準。
       
      網(wǎng)絡報名不進行相關證書、證件等原件的審核,報名時,報考人員要首先進行用戶注冊(報考人員盡早登錄注冊,以防個人信息被他人盜用惡意注冊),并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凡填寫信息不準確,填報畢業(yè)證專業(yè)名稱與招聘計劃專業(yè)名稱不一致的,不予通過。報考人員在網(wǎng)上報名時,如果為了獲得筆試資格而填寫與畢業(yè)證上專業(yè)不一致的信息,筆試后資格復審確認時,將被取消聘用資格。此外,報考人員其他信息與《崗位信息表》要求不一致或弄虛作假不守承諾的,在招聘過程中的任何環(huán)節(jié),一經(jīng)查實,也將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居民身份證號碼必須一致,并自行維護個人填報的信息。通過報名資格審核的人員,其報名信息不再允許任何修改,請報考人員務必在提交報名信息前將相關信息核對無誤。凡提交報名信息不準確,不真實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報名資格審核采用計算機審核與人工審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計算機根據(jù)報名信息對照崗位需求判定報考者是否符合崗位報名條件,對無法進行自動審核的根據(jù)崗位所屬級別分別由市級
       
      招聘單位或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人工審核。
       
      (五)報名注意事項
       
      在2024年3月1日18:00以前報名申請未通過資格審核的可以改報其他崗位,在2024年3月1日18:00以后不能改報其他崗位。請廣大報考者盡量提前報名,以免資格審核未通過導致報名失敗。
       
      (六)崗位報名情況及崗位裁減
       
      網(wǎng)絡報名期間,為方便廣大報考者掌握各崗位報名情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在臨滄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公開專欄上適時公布各崗位報名變化情況。報考三類農村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的定向招聘崗位或報考鄉(xiāng)鎮(zhèn)的崗位,不受報考比例限制;其他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與報名交費成功人數(shù)的比例必須達到1:3及以上方能開考,達不到1:3的,取消招聘崗位或相應裁減該崗位的招聘人數(shù)。崗位取消或裁減情況在臨滄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公開專欄上公布。因取消招聘計劃無法開考的報考人員退還報名費。
       
      對于報考崗位被取消的考生,允許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報考取消崗位且已繳費的人員,可以在2024年3月7日9:00至16:00,登錄臨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公開專欄(http://www.lincang.gov.cn/zdbm/rlzyhshbzj/zlsy.htm),選擇改報其他單位符合條件的崗位,改報審核通過即為改報成功。
       
      (七)網(wǎng)上繳費
       
      筆試每個類別分為《職業(yè)能力傾向測試》和《綜合應用能力測試》兩科,每科考試收費50元,合計100元/人。按網(wǎng)絡程序進行繳費,逾期不繳費的,視為不參加考試。
       
      (八)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報考費用的減免申請流程及注意事項
       
      1.申請流程。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的報考者憑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民政部門出具的城鄉(xiāng)低保證明原件,辦理減免報名費手續(xù)。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點擊報考導航頁面“網(wǎng)上繳費”按鈕進入繳費頁面→點擊“政策減免費用申請”按鈕→進入最低生活保障人員上傳材料頁面→上傳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證明材料(材料要求:低保證或家庭所在地的民政部門出具的城鄉(xiāng)低保證明的掃描件,需在材料空白位置注明報考者姓名、證件號碼和聯(lián)系電話)→證明材料上傳成功后,點擊“材料確認(務必)”按鈕→等待審核人員審核。
       
      2.注意事項。(1) 申請減免考試費用截止日期:2024年3月3日12:00,超過截止日期未提交減免申請的,不再辦理減免考試費用;(2)申請減免考試費用審核通過,即視為報名完成;(3)申請減免考試費用審核不通過的報考人員,須于2024年3月3日24:00前完成網(wǎng)上繳費,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報考;(4)減免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一經(jīng)查實,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六、考試安排
       
      考試嚴格按全省統(tǒng)一安排部署進行嚴密組織。
       
      (一)考試時間
       
      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
       
      10:00—12:00 綜合應用能力
       
      兩場考試連續(xù)進行,中途不休息。
       
      (二)考試地點
       
      報考臨滄市事業(yè)單位招聘崗位的考試地點原則上全部在臨滄考點進行,若考試人數(shù)太多,經(jīng)審批可在縣上設置考點。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安排為準。準考證打印時間為2024年3月25日9:00至3月30日10:30。
       
      (三)考試類別
       
      考試科目為《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兩科,考試類別為綜合管理類(A類)、社會科學專技類(B類)、自然科學專技類(C類)、中小學教師類(D類)和醫(yī)療衛(wèi)生類(E類)五類,試卷形式為五類試卷,每類試卷為兩個考試科目的合訂本。 每個類別分別進行《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考試。《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考試時限為90分鐘,滿分為150分,《綜合應用能力》考試時限為120分鐘,滿分為150分。
       
      七、成績公布
       
      筆試結束后,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臨滄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公開專欄上向考生公布個人成績。
       
      八、確定筆試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
       
      筆試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劃定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參加考試人員有效筆試總成績平均分的70%計算(未就業(yè)隨軍家屬和未就業(yè)退役軍人筆試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為有效筆試總成績平均分的60%計算)。筆試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確定以后,將在臨滄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公開專欄上進行公布。
       
      九、資格復審
       
      筆試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公布以后,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并組織進行資格復審。
       
      (一)確定資格復審人員。筆試成績公布后,由市、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招聘數(shù)等額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如成績相同,則按《綜合應用能力測試》成績較高的考生順序優(yōu)先確定,如《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與《綜合應用能力》成績相同,則由同級機構編制部門等額增加招聘計劃。筆試成績低于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的不進入資格復審。
       
      (二)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要求本人必須到場,報考市級事業(yè)單位的,由市級各主管部門和各事業(yè)單位負責資格復審,報考縣鄉(xiāng)事業(yè)單位的,由各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資格復審。
       
      屬駐臨部隊未就業(yè)隨軍家屬(駐臨消防救援隊伍隨隊家屬)由軍人(消防救援人員)所在單位政治部門出具證明并加蓋公章,統(tǒng)一提交臨滄軍分區(qū)政治工作處審核蓋章,再由隨軍家屬(隨隊家屬)將證明提交各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對其進行資格復審。駐臨部隊未就業(yè)隨軍家屬需提供結婚證原件。
       
      未就業(yè)退役軍人不含機關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退役軍人以及享受過政府政策性安置的在職在編退役軍人。未就業(yè)退役軍人資格復審時需向報考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供退伍證(軍官轉業(yè)證)原件或其他證明退役軍人身份的材料。
       
      資格復審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戶口冊及崗位招聘條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關證書(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到市級各主管部門、各事業(yè)單位以及各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資格復審。“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三支一扶”計劃的高校畢業(yè)生、“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國家項目和地方項目的高校畢業(yè)生需提供《定向招聘應聘人員情況審核表》。
       
      參加資格復審人員若資格復審時未能提供相關證書(證件)原件的,視為資格復審不合格,對于2024年畢業(yè)的尚未取得畢業(yè)證及相關證書(證件)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可簽定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供相關證書(證件)承諾書,若在規(guī)定時間內不能提供畢業(yè)證及相關證書(證件)的,視為資格復審不合格。資格復審合格或
       
      不合格的考生,由考生在《臨滄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情況登記表》上簽字確認。
       
      應聘人員自愿放棄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自愿放棄人員需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申請和身份證復印件,因聯(lián)系不到考生進行資格復審的,由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員簽名并做好情況記錄。
       
      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主動放棄出現(xiàn)名額空缺的,按該崗位筆試成績在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以上,在本年度內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遞補一次。
       
      十、體檢和考察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需進行體檢和考察,體檢和考察按以下程序組織開展。
       
      (一)體檢。經(jīng)資格復審合格人員,按招聘人數(shù)等額進行體檢。報考市級事業(yè)單位的,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招聘單位負責組織。報考縣(區(qū))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的,由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jù)實際負責組織。體檢之前,由市級招聘單位、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參加體檢的考生簽訂《臨滄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體檢誠信承諾書》。
       
      體檢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衛(wèi)生計生委 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65號)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須開展吸毒人員的排查檢查,吸毒人員一經(jīng)確認,不予聘用。吸毒人員的排查檢查按管理權限由市、縣(區(qū))公安局幫助完成。
       
      體檢在指定的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結束后,由醫(y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者,在體檢結論告知應聘人員本人后7日內考生本人可以申請復檢,否則視為放棄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復檢時必須由主管部門及招聘單位工作人員負責全程參與監(jiān)督。申請復檢應聘人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由應聘人員自理。未按照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檢、復檢或鑒定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體檢時,體檢醫(y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應聘人員、醫(yī)務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因體檢不合格或主動放棄出現(xiàn)名額空缺的,按該崗位筆試成績在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以上,在本年度內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遞補一次。
       
      (二)考察。體檢合格的,市級各招聘單位、各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縣(區(qū))招聘單位按照好干部標準,根據(jù)擬聘用崗位要求,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本人面談等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職位匹配、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并對檔案進行嚴格審核,重點審核年齡、工齡、黨齡、學習、工作經(jīng)歷等內容。
       
      考察時由用人單位及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成立考察組,每組應有2名以上工作人員組成??疾旖M可結合實際,到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或學校廣泛聽取有關方面的意見,與考察對象進行面談,重點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因考察不合格或主動放棄出現(xiàn)名額空缺的,按該崗位筆試成績在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以上,在本年度內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遞補一次。
       
      十一、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員需進行公示和聘用,公示和聘用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公示。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按照管理權限進行公示,市級事業(yè)單位的,由市級招聘單位按要求上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要求在臨滄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公開專欄上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縣(區(qū))事業(yè)單位的,由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在縣(區(qū))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畢業(yè)院校及專業(yè)等。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為保護考生權益,反映問題時必須實名反映,否則不予受理。
       
      公示期滿,對反映有影響出現(xiàn)不予聘用或主動放棄導致崗位空缺的,按該崗位筆試成績在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以上,在本年度內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遞補一次。
       
      (二)聘用。公示結束,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要求辦理正式用編及聘用手續(xù)。聘用工作結束后,應聘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持相關證明材料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或自愿放棄聘用資格的(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材料),取消其聘用資格。
       
      因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或自愿放棄聘用導致崗位空缺的,按該崗位筆試成績在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以上,在本年度內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遞補一次。
       
      十二、有關要求
       
      (一)各縣(區(qū))、市直事業(yè)單位要按要求科學設置崗位資格條件,因設置指向性或與崗位無關條件而引起的糾紛,將追究單位有關人員的責任。
       
      (二)全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工作自覺接受各級紀檢監(jiān)察機關和社會的監(jiān)督。嚴肅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調離工作崗位或予以相應黨紀政務處分。
       
      (三)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資格復審、考察、體檢等過程中,若有弄虛作假等違紀行為的,一經(jīng)查實,嚴格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進行處理,情節(jié)嚴重的將追究刑事責任。
       
      (四)招聘單位和考試機構對報名考試階段的一切違紀違規(guī)違法犯罪行為實行“零容忍”,請考生認真學習《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第35號令),務必誠信參考。請考生務必誠信參考。在招聘過程中及聘用后發(fā)現(xiàn)違紀違規(guī)的人員,招聘工作主管部門按程序中止或取消其報考資格和聘用資格。
       
      (五)公開招聘的有關信息通過臨滄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公開專欄上向社會發(fā)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錯誤信息造成的報考失誤,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六)2024年全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專業(yè)設置,由招聘單位參照教育主管部門下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yè)教育(??疲I(yè)目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研究生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yǎng)學科目錄》設置崗位條件,并根據(jù)報考者填報的專業(yè)名稱及主要所學課程,結合職位需求判定考生所學專業(yè)是否符合職位要求。報考者所學學科專業(yè)不在選定的參考目錄中,但與崗位所要求的學科專業(yè)類同的,可主動聯(lián)系招聘單位確認報名資格(聯(lián)系方式詳見附件1《崗位信息表》)。
       
      十三、聯(lián)系咨詢電話
       
      臨翔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83—2166463
       
      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83—3213523
       
      鳳慶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83—4212514
       
      耿馬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83—6121707
       
      永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83—5220909
       
      鎮(zhèn)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83—6630132
       
      滄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83—7125380
       
      雙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83—7621240
       
      臨滄市紀委監(jiān)委 0883—3990224
       
      臨滄市委黨校 0883—3064905
       
      臨滄市農村電影管理站 0883—2150580
       
      臨滄融媒體新聞社 0883—2122708
       
      臨滄市科技情報研究所 0883—2022207
       
      臨滄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0883—2145555
       
      臨滄市軍隊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中心 0883—2881266
       
      臨滄市中心血站 0883—2145687
       
      臨滄市文化館(臨滄市民族歌舞團) 0883—2165677
       
      臨滄市青少年科技中心(臨滄科學技術館) 0883—2122989
       
      臨滄市機動車和駕駛人業(yè)務服務中心 0883—2852216
       
      臨滄市建設工程質量監(jiān)督站 0883—2167443
       
      鎮(zhèn)康南捧河省級自然保護區(qū)管護局 0883—6630237
       
      臨滄瀾滄江省級自然保護區(qū)鳳慶管護分局魯史管護站 0883—2161536
       
      臨滄市醫(yī)療保障基金安全運行和監(jiān)測評估中心 0883—2160216
       
      臨滄市特殊教育學校 0883—2168158
       
      臨滄市茶葉研究所 0883—2121255
       
      十四、監(jiān)督電話
       
      臨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83—2160142
       
       
       
       
      臨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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