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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

      2024年下半年浙江省湖州市部分市屬事業單位招聘27人公告

      http://www.ssrtes.com       2024-08-13 09:06      來源:湖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字體: 】              

      浙江省湖州市2024年下半年部分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浙人社發〔2012〕194號)等有關規定和我市部分市屬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需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計劃招聘工作人員27名。招聘單位、崗位及具體要求等詳見《浙江省湖州市2024年下半年部分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需求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二)愿意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義務,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三)年齡要求在18至35周歲(1988年8月21日至2006年8月25日期間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按浙人社發〔2013〕197號文件執行;
       
      (四)戶籍不限;
       
      (五)身體健康,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資歷以及專業或技能等條件。
       
      (七)有以下情形的不宜應聘:
       
      1.現湖州市各級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2.現役軍人;
       
      3.在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生;
       
      4.屬于中共中央組織部《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規定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
       
      5.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
       
      6.在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招聘崗位所需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職業資格以及其他條件等相關證書、證明材料的,應聘人員須于2024年8月25日前取得。留學人員須于資格復審前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證明的,不予聘用或不予進入下一環節。
       
      本次招聘所涉及工作經歷的計算,截止到2024年8月25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發布公告、網上報名、資格審查、組織考核、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一)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2024年8月21日9:00-8月25日17:00。
       
      報名統一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
       
      應聘人員須登錄浙江省通用招聘網報平臺(http://qssy.zjks.com/tyzpwb/),注冊個人真實信息后,選擇單位和崗位進行報名。每人限報1個崗位。僅注冊不確認報名信息的,視為無效報名。
       
      部分招聘崗位需其他證書、證明等印證材料(不含工作經歷)的,須將相關印證材料原件的掃描件或電子照片于報名期限內發送至招聘單位指定郵箱(詳見附件1“備注”,其中黨員身份證明材料可由所在黨支部出具)。
       
      (二)資格初審
       
      時間:2024年8月22日9:00-8月26日17:00。
       
      應聘人員登錄網報平臺查詢資格初審結果。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上報名期限內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資格初審由各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
       
      (三)繳費確認
       
      時間:2024年8月27日9:00-8月29日17:00。
       
      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通過網報平臺進行繳費確認??荚囐M為100元/人。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作自動放棄報名資格。
       
      繳費確認人數未達到崗位開考比例的,將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招聘計劃取消的,應聘該崗位人員可自接到取消計劃通知起24小時內進行改報名。因考生自身原因,無法正常聯絡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報名的,視作放棄,并退還考試費。
       
      (四)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24年9月16日9:00-9月21日24:00。
       
      已繳費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網報平臺下載打印準考證,并按準考證要求參加筆試。
       
      (五)筆試
       
      筆試時間:2024年9月21日
       
      筆試科目:上午 9:00-11:30《綜合應用能力》
       
      下午2:00-3:3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綜合應用能力》為主觀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為客觀題,滿分均為100分。應聘人員須按準考證上規定的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筆試。筆試成績將通過湖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http://hrss.huzhou.gov.cn)進行發布,請及時關注。
       
      (六)資格復審和面試
       
      筆試總成績為兩科原始成績相加。根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3的比例確定入圍資格復審對象。若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筆試存在違紀情況或缺考一門科目及以上的應聘人員,不進入下一環節。
       
      1.資格復審
       
      在面試前,各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根據筆試總成績排名組織開展資格條件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須提供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印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在資格復審時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等材料。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
       
      資格復審開始前48小時以內,應聘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相關崗位不再遞補;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相關崗位不再遞補;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與應聘崗位資格條件不相符的,視作資格復審不合格,相關崗位不再遞補。
       
      2.面試
       
      面試時間:10月26日
       
      面試具體安排等另行通知。入圍面試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的,相關崗位不再遞補。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法進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七)體檢
       
      面試結束后,按總成績(總成績=筆試總成績/2×40%+面試成績×60%)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總成績高的排位在前;若筆試總成績再相等的,以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高的排位在前;若再相等,現場加試。
       
      體檢工作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體檢工作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文件規定執行。體檢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體檢費用自理。應聘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八)考察
       
      體檢結束后,按崗位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疾煊筛髡衅竼挝恢鞴懿块T組織實施,考察標準和程序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規定執行。
       
      考察一般在考察對象名單公示之日起60天內完成。
       
      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在辦理聘用手續前放棄聘用資格的,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后,可在相應崗位考核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九)公示
       
      根據考生總成績、體檢、考察結果等,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通過指定網站向社會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確定聘用人選后,按《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的規定執行。擬聘用人員辦理報到前須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原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由本人與原單位協商解除關系。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其他事項說明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湖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http://hrss.huzhou.gov.cn)發布,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
       
      (二)應聘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報名、繳費等程序的相關步驟,逾期則無效。
       
      (三)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2023年1月1日至資格復審前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的留學人員;按國家政策規定可以享受應屆畢業生就業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員,均可應聘招聘要求為“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崗位。
       
      (四)學歷學位以國家教育行政機關認可的相應證件文書為準??蓤髮I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根據招聘崗位特點結合《2024年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用目錄》(附件2)進行審定,并負責具體解釋。留學人員認證專業與國內專業表述不一致的,須提供所學專業課程證明,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按照相近原則審核并負責解釋。
       
      (五)在符合專業等招聘條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報考學歷要求為大學本科(含學位要求學士)的崗位。
       
      (六)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應聘人員在報名初審、資格復審中提交的報名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對以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提供不實信息或考試過程違紀違規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認定和處理。
       
      (七)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應聘人員,可于2024年8月29日17時前將本人身份證及相關證明通過電子郵件反饋給招聘單位(具體詳見咨詢電話),先完成報名繳費,經審核后免除并退還其考試費。
       
      (八)應聘人員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公告發布之日起5日內向人力社保部門或招聘主管部門反映。
       
      (九)招聘崗位信息敬請咨詢招聘單位或者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咨詢電話詳見招聘計劃表。
       
       
       
      湖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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