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
2024年浙江臺州臨海市委統戰(zhàn)部及下屬事業(yè)單位選調(聘)工作人員公告(二)
http://ssrtes.com 2024-12-04 09:10 來源:中國臨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中共臨海市委統戰(zhàn)部及下屬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聘)工作人員公告(二)
因工作需要,中共臨海市委統戰(zhàn)部及下屬事業(yè)單位擬面向社會公開選調(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聘)崗位及名額
中共臨海市委統戰(zhàn)部綜合管理崗位1名,行政編制;臨海市歐美同學會秘書處專技崗位1名,財政全額補助事業(yè)編制。
二、選調(聘)對象及條件
中共臨海市委統戰(zhàn)部綜合管理崗位要求為:臨海市范圍內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含通過全省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考錄的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下同);臨海市歐美同學會秘書處專技崗位要求為:浙江省范圍內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或浙江省范圍內的財政全額補助(全額撥款)事業(yè)在編在崗人員。選調(聘)對象還應符合下列條件:
1.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熱愛統戰(zhàn)工作,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文字綜合及口頭表達能力,事業(yè)心責任感較強,勤懇敬業(yè),吃苦耐勞,公道正派,廉潔自律。
3.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的學士及以上學位。
4.新錄用的公務員具有3周年及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且在現單位工作滿2周年;鎮(zhèn)(街道)新錄用的公務員,須具有鎮(zhèn)(街道)5周年及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且在現單位工作滿3周年;新錄用公務員與招錄機關簽訂最低服務工作年限的,按協議執(zhí)行。新錄用的全額事業(yè)人員,具有3周年及以上事業(yè)單位工作經歷且在現單位工作滿2周年;鄉(xiāng)鎮(zhèn)(街道)全額事業(yè)人員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服務期須滿5周年且在現單位工作滿2周年。
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時間2024年12 月04日(含)。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5.性別不限,35周歲以下,1989年12月05日及以后出生。
6.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選調(聘):
1.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黨紀政務處分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4.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5.其他不宜參加公開選調(聘)的情形。
三、選調(聘)程序
報名采取組織推薦及個人自薦相結合的方式。經過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后擇優(yōu)錄用,并辦理調動手續(xù)。
1.報名。報名時間:2024年12月04日至12月24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2:00至5:00。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凡符合選調(聘)條件的人員,報名時需提供《中共臨海市委統戰(zhàn)部及下屬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聘)工作人員報名表》(A4紙正反面打?。M瑫r,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相關資格證書等原件并附復印件1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張。報名地點:中共臨海市委統戰(zhàn)部辦公室(臨海市東方大道99號,市行政大樓1237室,聯系電話:0576-85112060)。
2.資格審查。中共臨海市委統戰(zhàn)部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的,方可參加選調(聘)考試。如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擬選調(聘)人數比例不足3:1,則取消本次相應的選調(聘)計劃。
3.筆試。筆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占總成績的40%。在合格分數線以上,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1:3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選;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在合格分數線以上,按實際人數確定入圍面試人選。入圍面試人員在面試前須提供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意見并加蓋公章,否則不得參加面試。
4.面試。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占總成績的60%。面試未達到合格分的考生,不進入選調(聘)后續(xù)環(huán)節(jié)。
5.體檢、考察。面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名,按1:1比例確定選調(聘)職位的體檢對象。入圍體檢對象需在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體檢有關標準執(zhí)行。體檢合格人員入圍考察,中共臨海市委統戰(zhàn)部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綜合表現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因考察對象放棄考察、考察結論不宜錄用或體檢不合格的,將在面試合格人員中視情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6.公示、調動(交流)。根據總成績、體檢、考察等情況擇優(yōu)確定擬選調(聘)人員,在臨海門戶網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選調(聘)的人員,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調動(交流)手續(xù)。
四、其他事項
未盡事宜,以中共臨海市委統戰(zhàn)部解釋為準。
中共臨海市委統戰(zhàn)部
2024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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