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
2025年杭州臨空經濟示范區管委會招聘事業編制專業人才公告
http://www.ssrtes.com 2025-03-24 17:17 來源: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開
2025年杭州臨空經濟示范區管委會招聘事業編制專業人才公告
為切實加強隊伍建設,進一步推進杭州臨空經濟示范區高質量發展,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杭州臨空經濟示范區綜合服務中心事業編制專業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事業編制專業人才共2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具體崗位、人數、專業等要求詳見附件《2025年杭州臨空經濟示范區管委會招聘事業編制專業人才需求計劃表》。
專業條件參考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普通高校專業目錄,并結合崗位職責進行審核。
二、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未受過任何刑事、黨紀、政務、校紀處分,無失信記錄;
(二)具有與崗位相適的知識、能力;
(三)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有志于從事黨政機關工作,具有較強的基層適應性、相融性;
(五)報考人員須取得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畢業生須在2025年3月24日前取得碩研及以上學歷、學位證書。其中,留學人員須在2025年3月24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生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六)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經歷”、“資格(成績)證書”等的計算或取得,截止時間為2025年3月24日。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
(七)報考人員戶籍以2025年3月24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杭州市戶籍范圍指杭州市行政區域范圍(含桐廬縣、淳安縣、建德市),包含杭州市生源(指參加高考時的戶籍所在地)。
三、招錄方式
按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聘用等程序進行。
各招聘程序相關通知均發布于蕭山區政府網(http://www.xiaoshan.gov.cn),逾期者視作自動放棄。
(一)網上報名和資格初審
本次招聘采取網絡報名(隨報隨審)方式。
報名時間:2025年3月24日9:00—2025年4月1日17:00,報名網址:https://xiaoshan.pta.zj.cn:8032。登錄報名系統,注冊個人真實信息(用第二代身份證號碼),然后選擇職位,開始報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
根據招錄要求和崗位資格條件,在網上報名期間,進行報名人員網上資格初審,對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將說明理由,未通過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
若同一崗位資格審核通過人數與招聘計劃比例不足3:1,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招聘職位被取消的考生另行通知。
本次專業人才招聘原則上免筆試,若同一崗位通過資格審核的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比例超過30:1的,該崗位增設筆試環節。
(二)筆試
確定增設筆試環節后,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需登錄報名系統,確認參加筆試并打印準考證。
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筆試科目一門,主要測試職業能力傾向和綜合應用能力,內容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數量關系、判斷推理、資料分析、常識判斷和材料作文。
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30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筆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
(三)資格復審
面試前,對入圍面試人員進行線下資格復審。
入圍面試人員線下自行提交所報崗位需要材料,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1.考生須提供戶口簿(集體戶籍卡、戶籍證明)、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等。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機關事業在編人員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3.根據職位要求提供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職(執)業資格證書等其他證明、證件。
4.報考崗位要求工作經歷的,需提供縣(區)級及以上社保部門出具的單位繳納的社保證明(需當地社保部門蓋章)、勞動(聘用)合同以及能證明相關工作經歷的其他證明材料等。有相關工作經歷要求的崗位,若合同中不能體現所從事工作,需提供單位工作經歷證明。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
資格復審開始前48小時以內,報考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相關職位不再遞補;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相關職位不再遞補。
(四)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人員憑面試通知書及有效身份證件參加。面試采用問題回答等形式進行,主要側重對應聘者的綜合能力素質、個性特征和職業匹配度等方面的了解。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合格分為75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人選。
(五)體檢、考察
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1進入體檢,如面試成績出現并列的,以符合崗位規定優先條件者優先。如規定優先條件仍然相同,則另行組織加試。
體檢工作參照人力社保部、原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政策執行。考察工作參照中共中央組織部《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執行。
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放棄)的,單位可在該職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遞補。
考察超過規定時間不能作出結論或考生對考察結論有異議并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不再遞補。
體檢、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市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六)公示和聘用
體檢、考察結束后,對擬聘用人員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已與其他單位簽約的入圍人員,必須在公示前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或者解聘證明),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對公示中反映的問題,由監察部門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進行調查核實,作出是否可以聘用的決定。在公示結束后有放棄聘用資格、逾期不報到或發現有不符合報考資格和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均不再遞補。
根據有關規定,事業單位聘用人員按浙政辦發〔2004〕117號文件實行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
四、其他事項
(一)招聘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問題,請按以下方式咨詢:
1.杭州臨空經濟示范區綜合服務中心咨詢電話:0571-82928067。
2.網上報名等環節的技術咨詢電話:15757700667。
(二)對應聘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三)報考人員在初審、復審中提交的所有注冊信息和材料 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本公告由杭州臨空經濟示范區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
杭州臨空經濟示范區管理委員會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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