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常識積累:《產品質量法》
行測常識模塊,法律常識一直占據著比較大的比重,考生在日常學習中要重視法律常識的積累。本文公考通(www.ssrtes.com)小編整理了《產品質量法》,希望大家能夠掌握。
《產品質量法》
1993年2月22日第七屆人大常委會第30次會議上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并于93的9月1日起施行。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修改。
《產品質量法》的有關規定
1、適用《產品質量法》的產品范圍
以銷售為目的的,通過工業加工、手工制作等生產方式所獲得的具有特定使用性能的產品。
初級農產品(如小麥、水果等)、初級畜禽產品、建筑工程等不適用本法規定。
未投入流通領域的自用產品,贈予產品等也不適用本法規定。
2、產品質量責任
產品質量責任指生產者、銷售者以及其它對產品質量負有責任的人違反產品質量法規定的產品義務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包括違反產品質量法規定的行政責任、刑事責任和不履行保證產品質量義務的民事責任,這也是判斷產品質量責任的重要依據。產品質量責任是一項綜合的法律責任。
生產者、銷售者的產品質量義務
《產品質量法》規定了生產者、銷售者的產品質量義務,包括產品內在質量要求及其制定依據、產品標識的規定,銷售者進貨檢驗驗收、保持產品質量的規定,以及產品內在質量,保證產品標識符合法律規定的要求,產品包裝必須符合規定要求,嚴禁生產假冒偽劣產品等。
銷售者的產品質量義務包括四個方面:嚴格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保持產品原有質量,保證銷售產品的標識符合法律規定要求,嚴禁銷售假冒偽劣產品。
《產品質量法》明令禁止的產品質量欺詐行為,明確禁止性規定包括:
(1)禁止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等質量標志。
(2)禁偽造產品的產地。
(3)產品或其包裝上標注的廠名、廠址必須真實,禁止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
(4)禁止在生產銷售的產中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產品質量法》對企業及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和激勵引導措施:
(1) 推行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制度。
(2) 推選產品質量認證制度。
(3) 實行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制度。
(4) 鼓勵推行科學的質量管理方法,采用先進的科學技術,鼓勵企業產品質量達到并且超過行業標準、國家標準或國際標準。
(5) 實行獎勵制度。
損害賠償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益受到損害時起計算。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請求權,在造成損害的缺陷產品交付最初消費者滿十年喪失;但是,尚未超過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刷題鞏固
1、根據《產品質量法》,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裝修材料、建設工程的質量都可以適用該法
B.對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以抽查為主要方式
C.產品的生產者或者銷售者承擔檢驗費用
D.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
【解析】B。A項,《產品質量法》第2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產品生產、銷售活動,必須遵守本法。本法所稱產品是指經過加工、制作,用于銷售的產品。建設工程不適用本法規定”,A項錯誤;
B項,《產品質量法》第15條規定,國家對產品質量實行以抽查為主要方式的監督檢查制度,對可能危及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影響國計民生的重要工業產品以及消費者、有關組織反映有質量問題的產品進行抽查。B項正確;
C項,《產品質量法》第15條規定,根據監督抽查的需要,可以對產品進行檢驗。檢驗抽取樣品的數量不得超過檢驗的合理需要,并不得向被檢查人收取檢驗費用。監督抽查所需檢驗費用按照國務院規定列支。C項錯誤;
D項,《產品質量法》第45條第1款規定:“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益受到損害時起計算。”D項錯誤。
故本題正確答案為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