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國考深圳海關入面人員寄送材料通知
深圳海關關于明確2018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入圍面試人員寄送資格復審材料有關要求的通知
國家公務員局專題網(wǎng)站已公布2018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入圍面試人選名單。為做好面試工作,根據(jù)國家公務員局和海關總署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參加面試考生需寄送的有關材料及相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面試確認
請進入面試的考生于2018年2月2日24時前確認是否參加面試,確認方式為電子郵件和傳真。要求如下:
1. 發(fā)送電子郵件至szkaolu@customs.gov.cn。
2. 電子郵件標題統(tǒng)一寫成“×××確認參加深圳海關××職位面試”,郵件內容為“考生XX,報考深圳海關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XX職位,身份證號XX,準考證號XX,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XX,已閱知《深圳海關關于明確2018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入圍面試人員寄送資格復審材料有關要求的通知》并確認參加面試”。
逾期未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不再進入面試程序。
二、放棄面試的處理
放棄面試的考生請?zhí)顚憽斗艞壝嬖囐Y格聲明》(詳見附件1),經(jīng)本人簽名,于2月2日24時前傳真至深圳海關(傳真號碼0755-84398657),并發(fā)送《放棄面試資格聲明》電子掃描件至szkaolu@customs.gov.cn。
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填報放棄聲明,又因個人原因不參加面試的,視情節(jié)將上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記入誠信檔案。
三、寄送材料
請考生于2月7日前(以寄出郵戳為準)通過郵政特快專遞將以下材料復印件郵寄到我單位深圳海關人事處考錄辦(地址:深圳市福田區(qū)深南大道2006號深圳海關;郵編518026;電話0755-84398368)接受資格復審(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遞公司送達):
1.身份證復印件;
2.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復印件;
3.考試報名登記表(貼好照片,如實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jīng)歷,時間必須連續(xù),并注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
4.本(專)科、研究生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暫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的2018年應屆畢業(yè)生可于報到時提供);
5.近期二寸免冠正面證件照4張(須與筆試準考證照片一致),并在每張照片背面用圓珠筆注明姓名、報考職位。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類別,提供以下材料:
應屆畢業(yè)生提供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報名推薦表(備注欄須注明培養(yǎng)方式,簽字處必須有負責人簽字寫明出具日期),另附成績單復印件。報名推薦表如因學校放假原因無法蓋章的,應在“院校畢分辦意見”處說明不能提供的原因,注明學校聯(lián)系人姓名、職務以及聯(lián)系手機,簽名確認,并于面試前重新提交一份加蓋公章的報名推薦表。
以應屆身份報考的往屆畢業(yè)生還需提交學?;驒n案保管單位出具的具備派遣資格的證明。
社會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詳見附件2),證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lián)系人和辦公電話。現(xiàn)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復印件;
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證明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同時提供人事檔案所在單位出具加蓋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
待業(yè)人員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檔人才中心出具的待業(yè)證明復印件(詳見附件3),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證明單位聯(lián)系人和辦公電話。同時提供人事檔案所在單位開具加蓋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
“大學生村官”項目人員提供由縣級及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2017年10月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
“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tǒng)一制作,教育部監(jiān)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復印件;
“三支一扶”計劃項目人員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復印件;
“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復印件。
四、注意事項
?。ㄒ唬┼]寄時請在信封上注明“公務員面試資格復審材料”及報考職位??忌牟牧喜辉偻诉€。
?。ǘ┛忌鷳獙λ峁┎牧系恼鎸嵭载撠?,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將取消其面試資格。面試前還將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屆時請考生備齊以上材料原件。
(三)面試工作計劃于2018年3月開展,具體安排另行通知。在此期間請各位考生務必保持手機、座機聯(lián)系暢通,聯(lián)系方式發(fā)生變化的請立即將變動情況通過電話、郵件等方式告知深圳海關。
請考生密切關注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wǎng)站和深圳海關網(wǎng)站發(fā)布的關于公務員考錄工作的后續(xù)通知。
特此通知。
深圳海關
2018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