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央機關遴選公務員填報說明
2019年度中央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填報說明
請報名人員認真閱讀填報說明,按要求依次完成“填寫個人詳細信息”“選擇筆試考試地點”“上傳照片”“填報職位”等環(huán)節(jié)。信息填寫務必真實、準確、規(guī)范、清晰。系統(tǒng)將根據填報內容自動生成《2019年度中央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推薦表》。其中,“本人承諾”欄目須由報名人員手寫簽名?,F(xiàn)將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1. 姓名(包括少數(shù)民族用名):填寫本人真實姓名,并與身份證登記姓名保持一致。
2. 參加工作時間:填寫首次參加工作的時間,填寫到月。例如2014.03。
3. 基層工作經歷年限、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年限:基層工作經歷、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時間可累積計算。如基層工作經歷時間為2年以上不滿3年的,按2年填寫。
4. 專業(yè):填寫所學專業(yè)的具體名稱,多專業(yè)的只填寫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專業(yè)。
5. 學歷:填寫通過全日制或在職教育獲得的最高學歷。
6. 學位:填寫通過全日制或在職教育獲得的最高學位。
7. 現(xiàn)工作單位及職務:填寫本人目前所在機關、處(科)室及所任職務。例如北京市海淀區(qū)某局某科,副主任科員。
8. 工作單位所在地:填寫到市(區(qū))。例如工作地點位于北京市東城區(qū)和平里東街,填寫到北京市東城區(qū)即可。
9. 學習經歷:填寫大學階段及以后的學習經歷,注明時間、院系、全日制或在職學習、學歷學位。例如:2009年9月—2013年7月,某大學法學系,全日制學習,本科,法學學士。
10. 工作經歷:按工作單位、職務層次分段填寫,填寫應完整連貫,其中,機關工作經歷應填寫到處(科)室。借調工作經歷以及與報考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相關的工作經歷應注明。例如:
2010年8月—2013年8月,北京市朝陽區(qū)某局某科,科員;
2013年8月至今,北京市朝陽區(qū)某局某科,副主任科員。
2014年8月—2015年8月,北京市某局某處,借調工作。
11. 年度考核情況:按照年度考核等次如實填寫,主要包括3種情況:優(yōu)秀、稱職和試用期不確定等次。如當年尚未進入機關工作(如在企業(yè)工作等)或未參加工作,則填寫“未在機關工作”或“未參加工作”。
12. 家庭主要成員情況:已婚者填寫配偶、子女和父母相關情況,未婚者填寫父母相關情況,離異或喪偶者填寫父母、子女相關情況。格式為姓名、關系、所在單位及職務。例如:王某,父親,某市第一中學教師。
13. 本人承諾:報名人員對信息的真實性進行承諾,信息不實引起的相關責任由報名人員本人承擔。簽名務必由本人手寫。
14. 任免機關組織人事部門推薦意見:任免機關組織人事部門同意推薦的,在指定位置蓋章并填寫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電話。公章圖案應工整清晰。
15. 備注:注明以上欄目之外的重要信息,例如具有相關行業(yè)資格證書、獲得市(地)級以上重要表彰獎勵等情況。如沒有則填“無”。
16. 填報職位:按照《2019年度中央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公布內容填寫。
本說明未盡事宜,可通過2019年度中央機關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公務員專題網站公布電話進行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