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面向抗疫表現突出的基層公務員遴選100人
2020年浙江省省市級機關單位面向在抗疫一線表現突出的基層公務員專項遴選100人,其中,省級遴選單位10名,市級遴選單位90名。
報名時間:2020年6月10日— 6月18日
筆試時間:2020年7月26日上午10:00—12:00
遴選范圍和資格條件:
(一)遴選范圍
省級遴選單位面向省內各設區市級以下機關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并在編在崗,在抗疫一線表現突出的鄉科級正職(一級主任科員)以下職務(職級)公務員(含參公人員,下同);市級遴選單位面向本市所轄縣(市、區)級以下機關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并在編在崗,在抗疫一線表現突出的鄉科級正職(一級主任科員)以下職務(職級)公務員。
在抗疫一線表現突出的基層公務員主要包括:在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工作中表現優秀的鄉鎮(街道)干部、市縣兩級疫情防控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參與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的干部、市縣兩級機關抽調到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一線工作的干部等,特別是受到縣級以上表彰獎勵的干部。具體人員范圍由各市、縣(市、區)黨委組織部門會同所在單位審核確認。
(二)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計算截止到2020年6月);
3、近三年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4、除遴選職位有特殊要求外,報考省級遴選單位的,須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報考市級遴選單位的,須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以上學歷;
5、除遴選職位有特殊要求外,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9年6月10日以后出生);
6、身體健康;
7、具備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8、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各類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專項遴選: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或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
4、遴選任職后即形成回避關系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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