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呼圖壁縣2012年公開遴選工作人員簡章
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優化呼圖壁縣干部隊伍,根據《關于印發<昌吉回族自治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實施細則>的通知》(昌州黨辦〔2010〕22號)和干部遴選有關規定,呼圖壁縣政府辦公室、法制辦、縣法院、縣城鄉規劃管理局規劃服務中心、縣工業園區管委會、縣電視臺、縣文化館現面向全疆公開遴選10名工作人員。
一、遴選范圍
全疆范圍內黨政群機關在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在編干部、事業單位在編干部(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下列人員不屬于此次選聘范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因犯錯誤被處分且處分期未滿的;
3、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遴選條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三)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維護國家統一,反對民族分裂主義和非法宗教活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四)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
(五)近兩年年度考核均在稱職(合格)以上;
(六)年齡要求詳見職位表;
(七)具有正常履行遴選職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八)符合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條件(詳見職位表)。
三、時間安排(以下均為北京時間)
(一)報名時間
1、報名時間: 2012年6月18日上午10:00—7月5日下午19:00 ;
2、領取《準考證》時間:7月10日10:00—11日18:00
(二)資格審查時間:7月12日 10:00。
(三)筆試、面試時間(筆試、面試一并進行):7月15日(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四)成績公布時間:7月17日
(五)體檢時間:7月19日
(六)考察考核時間:7月23日- 26日
(七)公示時間:7月31日-8月6日
四、遴選工作程序
遴選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公示,選用的程序進行。
(一) 現場報名
報名地點設在呼圖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流動中心。
報名方式:報名工作由遴選辦統一組織,報名者可以直接到報名地點報名(每天10:00-19:00〈北京時間,下同〉),也可以郵寄的方式將報名材料寄至呼圖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流動中心進行報名(郵寄地址:呼圖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流動中心,郵編:831200)。每人只能從公開遴選的職位中選擇一個職位報名,每個職位報考人數不限。
報名人員年齡、工作時間的界定,均以2012年6月1日為準進行推算。
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等有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路途較遠的,可先郵寄復印件,待筆試前攜帶原件進行確認,符合條件的,參加筆試);
(2)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5張;
(3)《呼圖壁縣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本單位及當地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并加蓋公章,粘貼電子版照片)。
(4)報告公務員崗位的,需提供公務員錄取文件或錄用審批表復印件;報考事業單位崗位的需提供事業單位聘用文件或聘用審批表復印件。同時報名人員還需提綱近兩年的考核表復印件。
報名者可登錄呼圖壁黨建網、呼圖壁縣政府網、呼圖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頁下載《呼圖壁縣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報考人員須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嚴格按照選聘職位條件報名,凡不符合選聘職位條件及弄虛作假者,取消其報考資格。
(二)資格審查
考生持本人畢業證、報名表、身份證、戶口本、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以及遴選職位所需的其他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及5張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到呼圖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資格審查,并填寫資格審查表。
(三)筆試、面試
筆試和面試一并進行,各占100分。筆試由遴選辦統一組織,采取閉卷方式,試卷一律用漢語命題,漢語答卷。面試用漢語答辯,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的命題及組織,由遴選辦負責。筆試面試內容均以崗位知識為準。總成績按5:5的比例計算總成績。
(四)體檢
1、由公開遴選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考生進行體檢。根據總成績,按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工作參照人事部制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進行。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體檢不合格的取消其考察資格,并按分數從參加面試的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2、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議的,經本人書面申請后由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復查,復查只進行一次。
3、體檢如出現放棄或不合格者,從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在本職位考生中依次遞補。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
(五)考核
用人單位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核。按每個職位1:3的比例組織考察(不足3人或特別優秀的不受此比例限制,由縣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考察采取個別談話、民主測評、調閱相關資料、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式進行,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表現,并就考生在資格審查期間提供的相關信息進行核實。
(六)討論決定
根據考試成績和考察情況,研究提出建議人選,提請遴選領導小組作出決定。
(七)公示及使用
對擬選聘的人員在呼圖壁黨建網、呼圖壁縣政府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含公休日)。經公示發現有問題影響錄用的,取消錄用資格,是否遞補,由遴選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未發現影響錄用問題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調入手續。
五、遴選工作的監督和其他要求
(一)本次公開遴選工作,由呼圖壁縣紀檢委(監察局)進行全程監督,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二)公開遴選過程中,存在需要回避情況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三)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紀律,對失密泄密、徇私舞弊者,按有關規定嚴肅查處。
(四)報考人員有弄虛作假、隱瞞事實真相、搞非組織活動等違紀行為的,取消其資格并進行組織處理。
(五)本《簡章》確定的時間、地點,因特殊情況需要變更的,由遴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通過呼圖壁縣黨建網、呼圖壁縣政府網、呼圖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頁進行及時公告,并在呼圖壁縣政府政務公開欄張貼公告形式發布通知。
本簡章由遴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呼圖壁縣委組織部干部科:0994-4512380
呼圖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994-4502502
監督電話:呼圖壁縣監察局執法監察室 0994-4513822
附件:
1、《2012年呼圖壁縣公開遴選工作人員職位表》
2、《呼圖壁縣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表》
昌吉州呼圖壁縣委組織部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