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黑龍江大興安嶺公務員考試面試資格確認的公告
關于大興安嶺地區(qū)2016年度各級黨政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擬進入面試考生進行現(xiàn)場資格確認的公告
按招全省統(tǒng)一安排,現(xiàn)就報考大興安嶺地區(qū)各級黨政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擬進入面試考生進行現(xiàn)場資格確認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確認的時間和地點
1、黨群機關:
時間:2016年6月7日 地直黨群機關職位
2016年6月8日 縣區(qū)黨群機關職位
地點:大興安嶺地委行署黨政辦公大樓513會議室。
2、檢察系統(tǒng):
時間:2016年6月7日
地點:大興安嶺地區(qū)檢察院辦公樓。
3、法院系統(tǒng):
時間:2016年6月7日 地區(qū)中級人民法院、林區(qū)基層法院、
加格達奇區(qū)法院職位
2016年6月8日 其他縣區(qū)法院職位
地點:大興安嶺地區(qū)法院辦公樓。
4、行政機關:
時間:2016年6月7日 地直行政機關和公安系統(tǒng)職位
2016年6月8日 縣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行政機關職位
地點:大興安嶺地區(qū)行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331室
以上確認工作時間均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資格確認人員范圍
1、根據(jù)筆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的名次,按招考計劃錄用人數(shù)3倍的比例確定為參加資格確認人選。
2、需要達到本次公務員招考公共科目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以折合前分數(shù)為標準)。
三、所需攜帶的材料
1、筆試準考證原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自行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2、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未取得畢業(yè)證書需提供院校學歷證明(必須寫清楚學歷、所學專業(yè)及擬授學位),2014、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需提供檔案保管證明或未落實工作證明,提供派遣證或報到證復印件。
3、以高中、中專學歷報考的考生需提供教育局出具學歷證明和高中、中專學籍檔案復印件,技校學歷報考的考生需提供人社局出具的學歷證明。
4、招考職位要求的其它相關材料(如:招考條件要求“具有大興安嶺戶籍”的,考生應提供戶口簿及復印件等相關證明材料等。職位條件要求是中共黨員的需要黨組織關系所在單位提供黨員證明。報考職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材料等)。
5、考生為社會在職人員,要提供所在單位出具加蓋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
6、報考“項目生”職位的考生還需提供省級“項目生”主管部門出具的認定證明手續(xù)。
7、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職位的考生還需要提供大學生退役士兵批準入伍地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出具的認定證明手續(xù)。
面試費用直接收取,每人100元。
四、資格確認注意事項
1、考生必須本人按指定時間要求到現(xiàn)場進行資格確認。
2、考生攜帶的證件和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其它不符合招考條件的,將按有關規(guī)定取消該考生參加面試的資格。
3、逾期不參加資格確認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取消面試資格。
參加資格確認的考生在看到本通知后,務必于2016年6月6日下午17:00前主動與自己報考對應負責資格確認的部門電話聯(lián)系一次。
聯(lián)系電話:組織部 0457-2730507(報考黨群部門)
檢察院 0457-2119597(報考檢察系統(tǒng))
法院 0457-2731241(報考法院系統(tǒng))
人社局 0457-2756421(報考行政部門)
中 共 大 興 安 嶺 地委 組 織 部
大興安嶺地區(qū)行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六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