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遼寧公務員考試國稅系統資格審查公告
2016年遼寧省國家稅務局系統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前資格審查公告
2016年遼寧省國家稅務局系統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成績已于6月1日公布,面試前資格審查工作將于6月13日進行,現就面試前資格審查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審查人選的確定
2016年遼寧省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加權總分最低合格分數線為40分。
在成績合格人員中,根據公布的面試比例,依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確定各職位資格審查人選。最后一名資格審查人選的筆試成績并列者,同時參加資格審查。當出現資格審查人選未達到規定比例時,按實有人數確定資格審查人選。
出現資格審查不合格人員的職位,從報考該職位其他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按筆試加權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進行遞補,遞補后未達到規定比例的,按遞補后的實際人數確定進入面試的人選。
二、資格審查內容
資格審查內容主要包括職位資格條件中的年齡、專業、學歷、學位、政治面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外語、計算機、職稱相關等級證書或成績證等,審查部門依據考生報名信息表對考生提供的本人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原件,已參加工作人員原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和工作經歷證明等進行核驗。對于在職的報考者,開具原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確有困難的,經招考部門同意,可在體檢和考察時提供。
具體提供材料:
1. 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 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
3. 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
4. 本(專)科、研究生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016年當年畢業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的,可提供學生證及所在學校蓋章的《2016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證明》(樣式附后),以第二專業報考的2016年當年畢業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由第二專業所屬院校出具證明。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證明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及復印件。
5. 報考職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如英語等級證書或英語等級考試成績單、計算機等級證書;報考面向本市戶籍或生源招考職位的考生,其中按本市戶籍報考的另需提供本人戶口簿;按本市生源報考的另需提供高考生源地證明(樣式附后),檔案在學校保管的,由學校學生主管部門出具,檔案由政府人事、教育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或畢業生就業工作機構保管的,由保管機構出具。
6.社會在職人員需提供工作證和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樣式附后),現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復印件。
遼寧省國稅系統資格審查時間地點安排:
時間 |
地點 |
咨詢電話 |
備注 |
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00 (各職位具體資格審查時間詳見《2016年遼寧省國稅系統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審查人員名單》) |
東北大學國際學術交流中心,地址:沈陽市和平區文體西路80號(東北大學南門西行 |
024-23185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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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資格審查人選的考生應攜帶相關材料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接受審查。
請考生注意:
資格審查需要提供的《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考生可通過遼寧人事考試網下載;準考證丟失的考生,可通過遼寧人事考試網重新打印。
附件:
1、2016年遼寧省國稅系統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審查人員名單.xls
2、2016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證明.doc
3、高考生源地證明.doc
4、同意報考證明.doc
遼寧省國家稅務局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