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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蒙古

      2021年內蒙古呼和浩特職業(yè)學院招聘15人簡章

      http://ssrtes.com       2021-04-21 11:14      來源: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
      【字體: 】              

      呼和浩特職業(yè)學院2021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一、 單位簡介

      呼和浩特職業(yè)學院是一所有著百年辦學歷史的老校,其源頭可追溯到前清末季“廢科舉,興學堂”的年代,即1907年的歸綏師范學堂,是為呼和浩特地區(qū)師范教育之始。學院現設有16個系、部,3個教輔部門、15個行政處室,招生專業(yè)56個,涵蓋了13個高職專業(yè)大類,其中重點建設專業(yè)13個,自治區(qū)級品牌專業(yè)9個,自治區(qū)重點建設專業(yè)1個,自治區(qū)級精品課程17門。學院與內蒙古師范大學、內蒙古農業(yè)大學、內蒙古工業(yè)大學、內蒙古財經大學、集寧師范學院合辦5個本科專業(yè)。

      學院現有全日制高職在校生14500人,教職工1081人,其中專任教師770人,專任教師中高級職稱教師人400,雙師素質教師479人。學院現有博士34人,碩士354人,外籍專家2人,國家級行業(yè)教學名師1人,自治區(qū)級教學名師7名、教壇新秀6名,院級教學名師31名、教壇新秀30名,自治區(qū)級教學團隊7個。在校生數,教師中博士、碩士、專任、雙師素質、高級職稱、少數民族、自治區(qū)級以上教學名師數,師生比、專職政治輔導員與學生比均高于全國示范、國家示范(骨干)同類平均水平。學院內部質量保證體系診斷與改進平臺中198項指標均高于全國示范、國家示范(骨干)和全國、全區(qū)同類平均水平。

      學院總占地面積1980畝,校舍總建筑面積63.48萬平方米,教學科研行政用房23.89萬平方米,固定資產總值近40億元,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近3億元,生均教學、科研儀器設備值21039.34元/生,館藏紙質圖書113.3萬冊,期刊1200多種,電子圖書4096GB,電子期刊8000多種,閱覽座位4400個。校園網覆蓋全院教學科研和辦公生活區(qū),在自治區(qū)首家引入了CRP數字化校園管理系統(tǒng)。有校內實訓基地198個,校外實訓基地157個,其中校內實訓基地設備總值1.34億元,工位數3772個,校內年使用頻率超623萬人時。學院總建筑面積、教學行政用房、實訓基地數、設備總值和生均值、工位數及年使用頻率均高于全國、全區(qū)同類平均水平。

      學院堅持“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yè)為導向,以能力為本位”的辦學理念,秉承“明德修身,格物致知”校訓,按照“鞏固優(yōu)勢、重點突破,整體推進,快速發(fā)展”的方針,緊緊圍繞學院發(fā)展的第一要務,樹立以質量求生存,以改革促發(fā)展,以特色創(chuàng)優(yōu)勢,以需求擴規(guī)模,以創(chuàng)新上水平的發(fā)展理念,努力把學院建設成為“市場需要、企業(yè)歡迎、學生滿意、社會認可”的應用型本科大學。

      二、招聘數量及崗位

      根據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試考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文件精神,結合學院實際,我院計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5名。具體崗位詳見《呼和浩特職業(yè)學院2021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計劃表》(以下簡稱《招聘崗位表》)。其中,部分崗位定向招聘下列人員:

      (一)2021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yè)生和擇業(yè)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yè)生(以下簡稱“高校畢業(yè)生”)8人

      (二)在內蒙古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且在規(guī)定時限內的高校畢業(yè)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和大學生退役士兵(以下簡稱“項目人員”,最低服務期限2年)3人

      該計劃已經呼和浩特市機構編制部門與事業(yè)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核準。詳見附表《呼和浩特職業(yè)學院2021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四)按照內蒙古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內蒙古自治區(qū)黨委組織部《轉發(fā)中共中央組織部辦公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做好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高校畢業(yè)生工作的通知〉》(內人社發(fā)〔2020〕23號)有關要求,按一定比例設置“項目人員”崗位后,除對職稱等級、技能等級、職業(yè)資格等資格條件有特殊要求的崗位外,其他公開招聘計劃主要用于招聘“高校畢業(yè)生”。

      “高校畢業(yè)生”是指:應屆畢業(yè)生和擇業(yè)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yè)生。擇業(yè)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yè)生是指國家統(tǒng)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離校時和在國家規(guī)定的擇業(yè)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 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yè)學校, 或保留在各級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yè)服務機構的畢業(yè)生。

      “高校畢業(yè)生服務基層項目”是指:自治區(qū)黨委組織部牽頭組織的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嘎查村任職工作;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牽頭組織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計劃、高校畢業(yè)生社區(qū)民生工作志愿服務計劃、面向中小企業(yè)和非公有制企業(yè)選拔儲備高校畢業(yè)生計劃;自治區(qū)教育廳牽頭組織的農村牧區(qū)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自治區(qū)團委牽頭組織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

      “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是指: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牽頭組織的,招募貧困家庭高校畢業(yè)生和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yè)生,充實到城鎮(zhèn)社區(qū)、蘇木(鄉(xiāng)鎮(zhèn)),主要從事勞動就業(yè)、社會保障、勞動關系協(xié)調及社區(qū)管理與服務等工作的人員。

      “大學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埔陨蠈W歷并在報名開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三、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含2021年應屆畢業(yè)生);

      2.在內蒙古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且在規(guī)定時限內的高校畢業(yè)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和大學生退役士兵;

      (二)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應往屆畢業(yè)生,且具有國家承認的符合擬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條件,具體詳見《招聘崗位表》;

      5.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5年以后出生,出生年月日的起止時間以實際報名開始之日為準,含報名開始日);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備擬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9.對于定向招聘“項目人員”的崗位,要求報考者須為2021年12月31日前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yè)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或在報名開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學生士兵(含2021年應屆畢業(yè)的大學生退役士兵)。

      10.擇業(yè)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高校畢業(yè)生, 報考只允許高校畢業(yè)生報考的崗位,須在報名開始日(含)前仍處于國家規(guī)定的擇業(yè)期內。

      凡是到報名開始日,已被錄用為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下同)或被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列入編制)人員的“項目人員”,不能再報考定向招聘“項目人員”的崗位,只能報考其他崗位。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3.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政法機關定向招錄培養(yǎng)公務員錄取后在讀以及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4.2022年及以后畢業(yè)的普通高等教育在讀大學生、研究生;

      5.呼和浩特市地區(qū)公辦學校、幼兒園正式教職工不得報考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所屬事業(yè)單位的崗位;

      6.報考到崗位后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7.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報考的人員。

      (四)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讀期間參與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

      (五)2021年應屆畢業(yè)生學歷學位取得時間和高校畢業(yè)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基層公益崗位行服務人員的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時間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其他條件的取得時間如無特殊說明為公開招聘報名開始日前。

      四、報名與資格初審

      (一)報名

      1.報名統(tǒng)一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站:內蒙古人事考試和培訓網(網址:http://www.impta.com.cn)

      2.報名時間

      (1)第一階段“項目人員”和“高校畢業(yè)生”崗位報名

      報名時間:2021年4月22日9:00—4月24日12:00;資格初審截止時間為2021年4月24日15:00;繳費截止時間為2021年4月24日24:00。報名繳費截止后若“項目人員”、“高校畢業(yè)生”崗位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的,放在第二階段重新組織報名(招聘崗位、招聘條件相同的,合并招聘計劃)。

      (2)第二階段普通崗位和部分變更屬性崗位報名

      報名時間:2021年4月27日9:00—4月30日12:00 ;資格初審截止時間為2021年4月30日15:00;繳費截止時間為2021年4月30日24:00。

      3.每位應聘人員只能應聘一個崗位,且必須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證(或護照)報名,報名與參加筆試、面試時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報名時須按照要求填寫《報名登記表》相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本人就讀???、本科和研究生學習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就讀學校、院系和專業(yè),須嚴格按照畢業(yè)證書上的專業(yè)名稱填寫)、須完整填寫到報名開始之日的工作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工作單位和從事的主要工作),不按照要求填寫的,將不予審核通過。

      應聘者在反復核對所填每一項信息均準確無誤后點擊提交。提交信息后,打印《報名登記表》并再次核對每一項信息,發(fā)現錯誤的要及時修改(姓名和身份證號或護照號提交后將無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資格審查通過后也將無法修改)。

      4.筆試提供蒙漢兩種文字試卷。應聘者自行選擇試卷語種,并在網上報名時點擊確認。試卷語種一經選定,不予變更。

      5.應聘者須對網上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情節(jié)嚴重的,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6.應聘人員要保持報名時所填寫聯(lián)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7.報名期間,請應聘人員合理安排時間,盡量避開報名高峰期,以便按時完成報名和繳費有關事宜。

      8.應聘人員要認真閱讀招聘簡章和崗位招聘條件,對照個人情況,選報符合自身條件的崗位進行報考。資格審查環(huán)節(jié),工作人員將盡最大努力幫助應聘人員發(fā)現報名中出現的問題,避免造成應聘失敗。

      (二)資格初審及網上繳費

      1.資格初審工作在網上進行,由呼和浩特職業(yè)學院負責。應聘人員在網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后應隨時登陸報名網站查詢自己的資格初審結果,初審通過后不能再修改報名信息。

      2.初審通過的人員須按照要求在報名網站進行繳費。完成繳費即確認報名成功。考試收費70元(每人每科50元,報名費20元),委托自治區(qū)人事考試和培訓中心按照自治區(qū)現行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在繳費截止時間前未完成繳費的視為放棄報考,筆試缺考的不再退費。完成網上繳費的應聘人員,請下載打印《報名登記表》,以備資格復審時使用。繳費截止后,《報名登記表》不可打印。

      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2021年應屆畢業(yè)生可免繳報考費,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2020年畢業(yè)生減半收取,這兩類應聘人員報考費的減免采取先繳后退方式進行。應聘人員在筆試結束后20天內,從報名網站下載填寫《減免報考費申請表》,并持本人身份證和畢業(yè)證(2021年應屆畢業(yè)生未取得畢業(yè)證的,持加蓋所在院<系>和學校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注明報名序號和聯(lián)系電話),在工作日到就近人事考試機構進行審核確認辦理退費手續(xù)。對減免費用的應聘人員,由內蒙古自治區(qū)人事考試和培訓中心通過網上銀行將所繳費用自動退到應聘人員繳費的銀行賬戶里。

      呼和浩特地區(qū)低保家庭報考人員免收報考費。呼和浩特地區(qū)低保家庭報考人員須持《呼和浩特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審批表》原件和復印件,并提供《報名登記表》、準考證,于規(guī)定日期到呼和浩特職業(yè)學院(地址:呼和浩特職業(yè)學院(賽罕高職園區(qū))明德樓4樓人事科,聯(lián)系電話:0471-5251210)進行審核確認。其中報考第一階段崗位報送截止時間為2021年4月24日17:00,報考第二階段崗位的報送截止時間為2021年4月30日17:00,經審核確認后,可免繳報考費。

      3.報名成功的應聘人員登陸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打印準考證時間為2021年5月12日9:00—2021年5月15日24:00。下載打印過程中如遇到問題,請與內蒙古自治區(qū)人事考試和培訓中心聯(lián)系解決。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準考證相關內容及注意事項,提前做好準備,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準考證,以備本次招聘筆試及其他環(huán)節(jié)使用。

      五、招聘方式

      (一)筆試

      1.筆試提供蒙漢兩種文字試卷。選擇漢文試卷的必須用漢文作答,選擇蒙古文試卷(部分內容加注漢文)的必須用蒙古文作答,對同一科試卷用兩種及兩種以上文字作答或不按規(guī)定語言、文字答題的按零分處理。

      2.筆試時間和科目:2021年5月16日上午

      09:00-11:00  《綜合能力測試》

      筆試地點:具體地點見準考證。

      應聘人員須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護照)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3.綜合能力測試滿分100分。筆試成績加權計算公式為:

      筆試成績=綜合能力測試+政策加分。筆試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2位。

      4.對于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應聘人員,在加權計算后的筆試成績上加2.5分。

      5.筆試結束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由我院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和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在內蒙古人事考試和培訓網上公布。

      (二)資格復審

      1.進入資格復審范圍人員的確定

      資格復審工作由我單位負責。從筆試總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上的報考人員中,按每個崗位進入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人員,其中達不到3:1面試開考比例的,按照實際人數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人員;同一崗位招聘計劃內最后一名報考人員因筆試總成績出現并列而超過3:1比例的,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2.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時間、地點、須攜帶的證件、證明、及相關規(guī)定要求和舉報電話等詳細內容,學院會提前在報名網站予以公告。

      (2)進入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須根據資格復審通知,攜帶《報名表》和本人二代身份證(有效期限內二代臨時身份證或護照)、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進行現場資格復審。未經呼和浩特職業(yè)學院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且未在規(guī)定時間結束前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面試資格。

      3.報考人員參加資格復審時須提交以下材料:

      【1】《報名表》(一式二份)。

      【2】本人居民身份證(護照)、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2021年應屆畢業(yè)生未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書的,持加蓋所在院<系>和學校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證明)。

      【3】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驗證期應在現場審核確認結束前有效)。

      【4】報考崗位所需的其它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5】報考人員屬于機關或事業(yè)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須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屬于企業(yè)職工并簽有勞動合同的,須提交本人所在企業(yè)同意報考的證明。

      【6】報考定向招聘項目人員崗位,還須提供服務項目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服務項目旗市區(qū)以上(含旗市區(qū))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原件和復印件。服務期滿,尚未取得服務項目證書的須提供服務項目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證明中應有具體服務基層項目名稱、服務起止日期、考核意見、服務單位名稱、出具證明聯(lián)系人姓名和聯(lián)系電話);屬于大學生退役士兵的還須提供士兵退役證原件和復印件。

      【7】報考僅限高校畢業(yè)生報考的崗位,需提供符合高校畢業(yè)生條件的證明材料。

      【8】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張。

      4.資格復審將重點審核報考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所填報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因個人錯填民族信息導致加分,隱瞞2022年及以后畢業(yè)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讀大學生或研究生,試用期內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政法機關定向招錄培養(yǎng)公務員錄取后在讀以及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呼和浩特市地區(qū)公辦學校、幼兒園正式教職工等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5.對資格復審后出現缺額的崗位,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并由我院電話通知遞補的報考人員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及遞補后達不到3:1面試開考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員。

      6.在資格復審結束后,工作人員會當場將面試通知單發(fā)放給通過人員,通知單中會明確說明面試的時間、地點及需要攜帶的證件及相關面試要求。

      7.對未通過資格審核的人員及時通知本人并說明理由?,F場資格確認提供的資料與網上報名信息不符者,取消報考資格;

      (三)面試

      1.面試由我院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制定面試實施方案,報市人事考試考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批準后組織實施。為貫徹落實內蒙古自治區(qū)黨委、自治區(qū)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內黨發(fā)〔2018〕18號),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自治區(qū)、呼和浩特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有關政策規(guī)定,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對報名人員進行全面、公正、客觀的評價。

      2.面試成績滿分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向參加面試人員公布。面試環(huán)節(jié)一般不再進行專業(yè)科目筆試。

      3.報考人員,面試可以用蒙古語回答(須在資格復審時向工作人員說明并在面試通知書上注明),也可以用漢語回答,但只能選用一種語言回答,不能混用。報考人員用蒙古語回答的試場,配備了兩名蒙古語翻譯人員。國家和自治區(qū)對招聘崗位面試答題時采用的語種有其他明確要求的,面試答題語種由我院自行確定,并在招聘方案中予以明確。

      4.教師崗位面試采取講課和答辯的方式進行,面試合格分數線由我院自行設定。面試成績未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5.非教師崗位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并對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比例為1:1及以下且無法計算面試平均成績的崗位設定面試合格分數線。

      對面試時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比例為1:1及以下的崗位,該崗位報考人員的面試成績須達到其所在考場(同一試題、同一評委組)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平均成績,方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無法計算平均成績計算的,報考人員的面試成績需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報考人員未達到所在考場(同一試題、同一評委組)實際參加面試人員平均成績或未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不得計算考試總成績,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6.面試合格分數線由我院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設定,并在面試公告中公布。報考人員對面試合格分數線存在異議的,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7.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單》。

      8.考試工作結束后,由我院加權計算參加面試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

      (四)考試總成績計算

      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荚嚳偝煽?筆試成績× 50%+面試成績× 50%

      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在內蒙古人事考試和培訓網上公布。

      按照每個崗位報考人員(面試成績低于面試合格分數線或低于面試平均成績的人員除外)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該崗位計劃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的人選。

      同一崗位招聘計劃內最后一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并列人員以筆試總成績高低排序;筆試總成績也相同的,通過加試成績高低排序(加試形式由學院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實際確定),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范圍的人選。

      六、體檢和考核

      (一)體檢工作由我院具體組織實施,體檢醫(yī)院由市人事考試考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定。體檢項目或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等規(guī)定進行。

      體檢結果按照管理權限報呼和浩特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報考人員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等導致體檢結果不實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依次遞補。

      考生對當日、當場不能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學院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提交復檢申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會盡快安排考生復檢。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二)考核工作由學院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具體組織實施??己税凑盏虏偶?zhèn)涞臉藴剩鶕M聘用崗位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能力素質、工作或現實表現、個人誠信、報考資格條件的真實性以及需要回避等情況,并形成書面考核材料,按管理權限報呼和浩特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報考人員考核不合格,經學院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取消其聘用資格。被考核對象棄權或考核不合格的,依次遞補。

      報考人員應在20日內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檔案及相關材料;特殊情況,經報考人員申請,學院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提交材料的時間可適當放寬。未經允許且不能按時提交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依次遞補。

      七、公示和聘用

      (一)對體檢和考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報名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jiān)督舉報,期限為7日。監(jiān)督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按相應程序進行遞補;對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經公示確定的擬聘用的人員,按管理權限,憑呼和浩特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下發(fā)的聘用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通知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

      1.擬聘用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所空缺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2.2021年應屆畢業(yè)不能按時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報考人員在本次招聘通知下發(fā)前,因參加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考錄或其他事業(yè)單位編制內公開招聘和引進人才,且被其他機關(參公單位)錄用(以錄用主管機關下發(fā)錄用文件為準)、事業(yè)單位列編聘用的(以事業(yè)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下達聘用文件為準);聘用通知下發(fā)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粕⒁训戒浫≡盒蟮阶缘臄M聘用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依次遞補。

      3.對與事業(y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或與企業(yè)簽訂勞動合同尚在合同期內的擬聘用人員,如原所在單位不同意與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依次遞補。

      (二)公示結束后,學院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前,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將擬聘人員的《呼和浩特市事業(yè)單位聘(錄)用審批表》等材料,報事業(yè)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辦理審批手續(xù)。

      (三)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因試用期(含試用期間和試用期滿)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所空缺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八、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社會上以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公開招聘考試無關。

      (二)本次公開招聘公告中未盡事宜及有關信息,將在內蒙古人事考試和培訓網上及時發(fā)布,請予關注。

      (三)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本次招聘考試的有關程序、步驟、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調整,屆時將在內蒙古人事考試和培訓網發(fā)布相關公告,請考生隨時關注。請考生在考試前做好個人防護,減少非必要流動。

      (四)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處理,對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誠信情形的應聘人員,納入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與誠信檔案庫;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國務院令495號)、《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監(jiān)察部令18號)等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階段發(fā)現報考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相應資格。對違反規(guī)定的已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本簡章由呼和浩特職業(yè)學院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九、監(jiān)督和咨詢電話

      (一)監(jiān)督舉報電話:0471-6586763

      呼和浩特職業(yè)學院紀檢處對本次招聘工作實施全程監(jiān)督。

      (二)招聘單位政策咨詢電話(呼和浩特職業(yè)學院人事處)0471-5251210

      (三)網報技術咨詢電話:0471—6601168、6600198(內蒙古自治區(qū)人事考試和培訓中心)

      附件1:呼和浩特職業(yè)學院2021上半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點擊查看)

      附件2:呼和浩特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審批表

      呼和浩特職業(yè)學院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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